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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近3年22名学生涉毒被判刑 学生贩毒轻车熟路

2012年02月29日 09:4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深圳某实验学校3名在校生涉嫌贩毒,龙岗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等3名被告人管制一年零六个月。该案宣判后,引发社会关注。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一起个案。据深圳市检察院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在校学生涉毒案件明显增长,累计已有22名在校生因涉毒而被检方侦办,这意味着毒品已经成为威胁校园安全的又一隐患。

  涉案学生贩毒轻车熟路

  k粉、猪肉(冰毒)这些外行人听起来有点摸不着头脑的词汇,如今已成为某些学生的口头禅。

  去年6月28日,深圳市某高中学生黄某因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给黄某的人生涂上污点的是半克k粉。经法院查明,黄某先用17元人民币购买了半克k粉,而后又用35元人民币的价格倒手转卖,从而涉嫌贩卖毒品罪。

  不到一个月后的7月20日,又一起在校学生贩毒案宣判,被告人某技工学校学生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给刘某戴上镣铐的是半克“猪肉”(冰毒)。经法院查明,2011年2月,刘某的同学小林在得知刘某手头有冰毒存货后,约刘某两天后到龙岗区葵涌镇一家小餐厅交易,刘某在交易点被警方当场抓获,并缴获0.51克冰毒。

  在校学生涉毒目前已愈演愈烈。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统计,2008年以前,深圳在校学生涉毒案件极少。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中仅有4名在校学生;2010年则上升为10名在校学生;2011年也有8名在校学生。涉及的罪名有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等,涉案毒品的种类囊括了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等。

  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在校学生涉毒犯罪主要呈现三大特点:首先,涉案学生多半为各类中职院、中专、技校、职高或民办高中的寄宿学生,年龄分布在15岁—20岁之间。其次,犯罪手段娴熟。检察机关发现,虽然涉案毒品的数量一般比较小,大多不到1克,但是从联系卖家和买家、谈判交易价格、选择贩卖地点等细节来看,涉案学生对于犯罪手段的熟练程度令人惊讶。有的在校生已经有多次贩毒经历。如某校高三学生张某某在被捕前已经贩毒10余次。此外,多半为共同犯罪。据统计,在校学生涉毒案件有60%以上都属于共同犯罪。他们往往和社会闲杂人员结成团伙,在共同犯罪中多充当信息联络、毒品传递的次要角色。但从某些案件的情况看,他们有转向“主角”的迹象。如陈某等贩卖毒品一案中,三名被告人均是在校学生,其中一名尚是初中生,涉毒犯罪的全过程都由他们一手实施。

  贩毒学生多为吸毒者

  以往,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基本发生在辍学人群当中,但现在,毒品正快速向在校生蔓延。检察机关经调查后认为,这和学生过多接触娱乐场所有关。

  因贩毒被抓的在校学生小张告诉记者,自己手头有不少零花钱,所以放学后,经常禁不住诱惑,跑到娱乐场所唱歌蹦迪。起初,朋友或者酒吧服务员会给一点k粉,吸了后感觉比较high,于是就上瘾了,但之后每月的零花钱不够买毒品,所以就开始帮别人带毒品,赚一点差价。这表明很多涉案学生都是在被人诱惑吸毒后走上贩毒这条路的。

  公安机关的尿检报告证实了这一点。报告显示,参与贩毒的学生绝大部分也是吸毒者,“以贩养吸”的情况较为突出。如某技术学院学生小张吸毒,他积极在买毒者和贩毒者之间牵线搭桥,并和贩毒者约定“三七”分成,从而赚钱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又如在校生卢某某之所以帮助贩毒,就是因为对方答应他可以免费吸食k粉。

  曾办理过在校生涉毒案的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副科长刘若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校生陷入“以贩养吸”的一大危害在于会不断地拖人下水,这当中主要是他们相熟的同学。刘若茵说,根据她的了解,在校生吸毒的人数远比查出来的多。令她更为担心的是,在办案过程中,她发现很多涉毒学生对吸毒的危害认识不清,误认为吸毒是时髦、有钱、有魅力的表现,甚至对某些惯常吸毒的学生产生膜拜。

  毒贩通过诱骗勾引学生涉毒

  对于在校学生面临的涉毒诱惑,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形象地向记者比喻说,现在很多学校就像客家的围龙屋,外面是虎视眈眈的毒贩子,后者正通过在学校附近设点和网上诱骗来勾引学生涉毒。

  调查显示,近三年来,在在校学生涉毒案明显增加的同时,深圳市涉毒案件的总数也在不断增加。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多起个案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一些已破获的案件中,毒贩子通过在校园周边以开小店为幌子,对学生兜售毒品,或通过手机、QQ引诱学生进行毒品犯罪,还有辍学的学生频繁回到校园,引诱在校学生从事毒品犯罪活动。

  另外,家长关爱少也是学生涉毒的一个重要原因。检方发现,涉案学生大多是在校寄宿生,他们和家庭接触时间有限,脱离了家庭的监管,而很多家长工作繁忙,平时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完全寄希望于学校,而涉案学生所在的这些校园,往往又因为各种原因管理松懈,致使不少涉案学生长期无故缺课、旷课,与校外闲散人员结交,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专家观点:禁绝学生涉毒要多管齐下

  根据我国刑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所以在校学生一旦涉毒,就将背负一生的刑案记录,对其学业和前途产生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所以,遏制和防范在校学生涉毒犯罪已是刻不容缓。

  对此,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法学博士黄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课题,需要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应对。

  首先要强化校风校纪,实现校园风气的根本扭转。老师、家长要共同关注学生的交友问题,发现学生的反常情况要及早预警通报,以便共同做好管教工作。对和校外人员交往密切、不遵章守纪、有违规行为的学生要加强管理,对有吸毒等恶习的学生要分类处理,对校园帮派、恶势力要及时取缔。

  此外,对校园周边毒贩丛出的状况,公安、文化、城管等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特别针对学校周边的网吧、出租屋、娱乐场所、店铺摊点等加强整治力度,清除毒品违法犯罪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社会闲散人员和吸毒、毒品犯罪前科人员的防控。

  “最后,司法机关要在学校积极开展涉毒法制宣传教育。”黄勇说,可以继续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以及青少年警示教育活动、建立青少年预防毒品犯罪网站等形式,向学生介绍毒品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危害,告诫学生要远离毒品。 南方日报记者 郭彪 通讯员 孟广军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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