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县爆炸案告破 嫌犯自制炸药包致2死1伤
中新网邢台2月29日电(张鹏翔 李铁锤)河北省威县警方29日通报,经过警方连续9天的艰苦奋战,发生在威县“2.17”爆炸杀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抓获并供述了犯罪事实。
通报称,2月17日2时25分,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七级镇中七级村一农资门市发生爆炸,该店经营者闫某一家3口受伤,其妻李丽丽、儿子闫维维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威县公安局局长郑海林迅速带领刑侦、技术、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经现场勘察,发现爆炸造成受害人卧室房顶垮塌,致使受害人被砸埋伤亡,初步判断应系一起以爆炸为手段的故意犯罪案件。
案件发生后,威县公安局抽调40名精干刑警组成的专案组,全力展开调查工作。根据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情况,专案组迅速确定了侦破方向,从与闫某有重大矛盾关系及掌握爆炸物制作技术人员着手,围绕闫某的社会关系,迅速在该村及周边村庄展开摸排调查。
专案组民警经过上千人次的走访调查,一条条重要线索被搜集上来。据群众反映:中七级村村民李某多年前曾与南宫人一起打井时自制过土炸药包。专案组立即组织民警奔赴南宫市对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还有群众反映:李某因其子在闫某门市旁边也经营着一家农资门市,两家曾多次发生恶性竞争,矛盾很深。调查证实,线索均属实。种种迹象表明,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果断决定对李某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安排有丰富审讯经验的民警与其进行正面接触。
与此同时,专案组加大证据搜集力度,对现场再次进行勘察,由于村民抢救受伤人员时现场破坏严重,给搜取有价值线索造成极大困难。专案组组织技术民警对爆炸现场进行“土过筛、物过眼”的细致勘察,提取固定证物,并将提取物送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2月25日,在办案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心下,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如实供述了对闫某农资门市实施报复爆炸的犯罪事实。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曾于十几年前购买了土炸药用于打井,剩余部分私自存放在家。2月17日零时许,李某用自制的土炸药包放于闫某门市,引燃后逃离。据李某供述,他曾于2011年阴历2月,用自制土炸药包乘夜放于闫某门市内,因被闫某发现,未能及时引爆,而闫某当时未报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