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个拘留所被公安部评为2011年度一级拘留所
2012年03月01日 1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瑞昌3月1日电(黄燕 段长征)据公安部日前通报,2011年度,在全国公安系统批准了96个拘留所为2011年度一级拘留所,江西瑞昌拘留所榜上有名,成为江西省唯一荣获该项殊荣的单位。
据了解,近年来,江西瑞昌市拘留所立足实际,树立人性化管理理念,深入推行管理教育新模式,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管教并举、教育为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进一步提高了教育矫治成效,促进了拘留工作的科学发展,为服务公安工作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
去年11月29日,瑞昌市拘留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拘留所教育工作社会化先进单位”。2011年度,公安部对全国公安监管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严格的考核,瑞昌市拘留所在基础设施建设、监所管理、队伍建设等70多项指标均达到公安部一级拘留所评定标准。日前公安部发文通报,批准了96个拘留所为2011年度一级拘留所,江西瑞昌市拘留所成为该省唯一荣获该项殊荣的单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