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剑指“三公浪费” 建议纳入刑法调节
2012年03月07日 11:5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随着全国两会的召开,“三公消费”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大家不约而同地建议用法律手段遏制“三公消费”浪费。
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纳入刑法调节范畴;“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决定官员仕途。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赞同。多年力推公车改革的叶青表示,关于公车使用的监督机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一个可参考的办法。他认为,如果把“三公浪费”入刑,有些实际上不愿意浪费的官员就有了推脱的理由,从而避免滥用公车。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沙振权建议针对“三公消费”,建立预算人负责制,向社会公开其姓名职务。预算科目负责人需要对该科目的信息准确、预算执行、预算审计等承担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育彪则指出,当前对“三公消费”的治理还存在公开不够彻底、地方政府的公开进展缓慢等问题。他建议,应强力治理公款吃喝,杜绝奢侈接待,譬如禁止公务接待使用市场价格500元以上的烟酒,禁止消费燕窝、鱼翅、虫草等。(记者张媛)
【编辑:张尚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