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展工谈打击黑心矿主:不能拿老百姓生命当儿戏
卢展工说去年这两件事儿做得很好
第一件,依法打击黑心矿主,抓事故的源头,社会民众反映很好
第二件,“瘦肉精”案件审判,社会效果也是极好
昨日(12日)上午,在河南代表团举行的小组会议上代表们审议了“两高”报告。河南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现场点评两起案件:打击“黑心矿主”和“瘦肉精”案,表示应该重罚这些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拿老百姓生命当儿戏,这不行!”
“瘦肉精”事件
案件处理社会反映良好,卢展工作批示分析原因
审议中,李其宏代表提出,去年,我省把严厉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并重,审结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比如“瘦肉精”案件,焦作市中院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主犯判决了死缓,社会反映良好。案件的处理在司法领域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
李其宏代表说,在“瘦肉精”案件判决以后,她很清晰地记得卢展工书记在省法院《关于“瘦肉精”事件第一批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第一批案件审理后,社会反映良好。为什么?一是体现严格依法;二是体现法律公正;三是体现法律尊严;四是体现以人为本;五是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领导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和科学发展观的实践。”
围绕着这起案件和这个批示,卢展工展开了话题。
打击“黑心矿主”
“拿老百姓生命当儿戏,这不行”
卢展工首先指出,长期以来,要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给予了河南省很多指导和帮助。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河南做过什么事?”卢展工表示,第一件,就是依法打击黑心矿主。过去我们煤矿事故很多,大前年和前年,河南的煤矿事故很多,但是煤矿死亡事件在法律审判中,主要从安全生产这个角度来追究刑事责任,后来我们认为,黑心矿主,他不是一个安全生产的问题,他破坏了安全监察装备,是以盈利为目的,视生命为草芥,所以,应当适用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生产安全上的玩忽职守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那是有差别的。那些黑心矿主,他把安全设备私下破坏了,这个还是安全生产罪?还是玩忽职守罪?像这样拿老百姓生命当儿戏,这不行。”卢展工说,所以去年,省法院打击非法采煤的黑心矿主,抓事故的源头,社会民众反映很好,由黑心矿主造成的煤矿事故数量也大大减少。
卢展工指出,去年我们做的第二件事,就是“瘦肉精”案件审判,这也是第一次,是食品安全领域,社会效果也是极好。
“我说这两件事情做得很好,都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卢展工表示。
用重刑严惩“黑心矿主”
听完卢展工书记的话,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补充说,这两起案件的审理,在全国都是首例。打击“黑心矿主”,从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使我们的思想观念有了一个很高的转变,对于那些犯罪分子,罪魁祸首,谋财害命者,以前往往偏重于用行政办法来处理,比如撤职、免职、纪律处分、行政记过等,用行政方法解决煤矿安全事故,现在看根本不行。
张立勇解释说:“我们认为,核心的问题是这些矿主,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他为了300%的利润,可以冒着绞首的风险。我们原来判他们,都适用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罪,用这些罪名,一般都是判三年、五年,有时甚至判缓刑。对于矿主,你对他判了缓刑,可以说没有任何制约作用,他照样当矿主,照样挣钱,所以我们现在果断地动用刑法,是用重刑来严惩这些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做草芥的黑心矿主。对我们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这两件事做得很好。”卢展工当场提出了表扬。(特派记者 裴蕾 辛晓青 李萌 廖谦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