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见义勇为抓抢劫犯受重伤 自掏药费家人不满
“这年头学雷锋真的伤不起,我朋友见义勇为抓抢劫犯被砍成重伤,现在1万多元医药费没着落!”此帖在天涯论坛发布后备受关注。日前,“见义勇为”受伤的两位市民在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伤者孙柳表示,目前他自掏腰包花了1万元的医药费。让孙柳家属气愤的是,直到现在都没人来看望和慰问过他们。
3月10日下午5点,一个年轻小伙子走进蒙自市老昆河路上副食村批发市场内的一家化妆品批发店。
“小伙子,你要点哪样?”老板李凤鸣问。小伙子突然拿出一把刀指着李凤鸣,李凤鸣觉得不对劲,立即从侧门逃走。小伙子穷追不舍,拔出刀捅向李凤鸣的右腿,李凤鸣倒地后大喊:“杀人了,杀人了!”在一旁做生意的丁建兴听到呼喊跑出来帮忙,也被抢劫小伙子杀伤。一旁心连心批发部的孙柳也跑来帮忙将抢劫的小伙子按翻在地,却被小伙子用刀刺伤腹部。在其他人帮助下,抢劫嫌疑人才被制服。李凤鸣腿部受伤,孙柳腹部受伤,丁建兴手臂受伤,3人被送往红河州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躺在病床上的孙柳坦言并不后悔,而孙柳的伯父却很不满,见义勇为受伤,却没有一个人来慰问。更令他们心寒的是,还要自掏医药费。据悉,丁建兴因为胳膊被砍伤花了6000多元,医药费也是自己垫付的。
李凤鸣的腿则被砍了10余刀,她说非常感谢“邻居”出手相救。蒙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介绍,抢劫嫌疑人是外省人,目前也在医院接受治疗,案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等案子调查清楚后,警方会向蒙自市政府汇报,由政府来评定两人是否是见义勇为,然后再给予奖励、表彰。
云南李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凌表示:因防止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如两人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可在一年内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综合治理机构申报“见义勇为”,被确定为见义勇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王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