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一些法院和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今天(1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六个深化、六个提高”的工作部署,着力在深化上下工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以更加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王胜俊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已经胜利闭幕。这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背景下召开的十分重要的大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人民法院做好今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特别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按照会议决议和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委员普遍认为,2011年人民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为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提供了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同时希望人民法院继续关注形势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突出主题、贯穿主线,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找准工作着力点,依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依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的水平。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委员普遍认为,2011年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希望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好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更加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
王胜俊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中央司法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委员充分肯定了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同时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切实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推向深入。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各级人民法院今年要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收尾”、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司法改革基础调研和司法改革宣传等四项重点工作。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今年“两项活动”重点,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委员普遍认为, 2011年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两项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广大法官的能力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新的提升,同时指出个别法官存在作风不正、裁判不公、司法不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要求人民法院在队伍建设上下更大工夫。在2011年底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将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确定为今年主题实践活动的两个重点,各级人民法院要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法院文化内涵,进一步提高法官司法能力,进一步端正法官司法作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努力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工夫、见成效。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委员高度评价了人民法院2011年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所做的努力,同时提出应进一步解决基层法官工作压力大、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缺乏等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对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落实加强基层建设的各项措施,在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基础建设和装备配备上取得新成效,在优化基层工作环境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夯实人民法院工作根基。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各方面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继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建设。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委员普遍认为,人民法院在接受人大及其他监督方面态度是自觉的,措施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法院和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对代表关注案件及事项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接受民主监督机制、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机制和接受社会监督机制,更加自觉、主动地开展工作,促进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传达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代表、委员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苏泽林、奚晓明、景汉朝、黄尔梅,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学文、贺荣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全体干警和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记者 张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