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查处一批涉嫌受贿金融机构负责人
2012年03月21日 2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3月21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21日对媒体发布消息称,广东省近日加大打击金融领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力度,一批涉嫌受贿的金融机构负责人被依法逮捕。
该办公室披露的一宗案件涉及曾经轰动一时的阳江黑社会案首要分子。2002年,阳江市“3•26”案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林国钦(已判刑)购买阳春春潭水泥厂后,需要大量资金发展企业,便以阳春春潭水泥厂名义向阳春市潭水农信社申请巨额贷款,时任广东农信社联合社阳江办事处主任(正处级)的谢绍聪违反国家规定要求阳江农信社团发放贷款,帮助林国钦的春潭水泥厂获得阳江农信社团贷款一亿多元人民币后,涉嫌收受林国钦的贿赂,数额巨大。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此案正在侦查中。
2006年至2008年,犯罪嫌疑人朱木森在担任交通银行天河北支行行长期间,在审核广州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授信贷款申请的过程中,利用审核与报批的职务便利,涉嫌多次收受上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邓文斌(另案处理)“好处费”共25.4万元人民币。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该办公室负责人称,查办的这些案件发生在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资产清算等环节,涉及手握审批权的负责人,广东省将加强社会监督,加快推进金融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着力健全防治金融领域商业贿赂的机制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