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抢劫杀人身负五六条命案 被捕仍单身(图)(2)
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核准对马振宏的追诉
因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重大,绍兴检察机关逐级呈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年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后批复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振宏涉嫌抢劫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犯罪后潜逃,虽然已过二十年,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准对其追诉。
8岁小男孩是那起命案唯一目击证人,如今已29岁
当时他苦苦哀求
“叔叔,我什么都不会说”
很长一段时间,他害怕天黑,不敢一个人上厕所
说起这个21年前的血案,很多上了年纪的义乌人还有印象。
那是在义乌火车站附近的一个老小区,靠近烈士陵园。1991年4月26日晚上,一对姓陈的夫妻在家里遇害,被抢去8000余元现金。
房间里还有一个寄宿的8岁男孩,被紧紧反绑着,他看到了两个拿刀的男人。
这个8岁男孩,是当时唯一的目击证人。
已29岁的“幸存男孩”,不愿再回忆那一幕
21年前,小路(化名)8岁。因为家里做生意忙,所以他寄宿在陈家。
那天晚上,他和往常一样上床睡觉。因为要小便,他醒来。他发现灯亮着,陈家夫妇躺在血泊里。两个男人正在翻东西。
一个男人发现了他,恶狠狠地走到床前,用被子蒙住了他,要杀他。
小路求饶了。这时,一个年纪大点的男人说,小孩子就算了。于是,两个男人把小路反绑起来。
这一夜,在小路心里留下了阴影。此后,他害怕黑夜,睡觉要开灯,性格也有些孤僻了。
如今,29岁的小路在义乌某单位工作,听说我们的来意以后,他沉默了好久。他说,事情已经过去20多年了,他一直在努力忘记那段痛苦的回忆。
“当时我已经把所有的情况都告诉警方了。” 短暂的沉默、简单的回应,显示当年那一幕给年幼的小路留下终生心理阴影。
“叔叔,我什么都不会说的”,一句话留了他一命
记者又辗转联系到曾经与小路同校的吴小姐。因为当时死里逃生,小路一度成为班里孩子们热议的焦点。
“我和他还比较熟,所以,他和我还聊了一些。”吴小姐回忆,小路当时恐慌的神情让年幼的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时听他说,只是父母太忙,暂时放在那对夫妇家,所以目睹了全部过程。他说,他曾对着凶手苦苦哀求‘我什么都不会说的,你饶了我吧,我肯定什么都不会说’,这才躲过一劫。”
事情发生后,由于受事件影响,男孩一度不敢一人独自上厕所。
“我还记得,小时候居住在附近的孩子还常去那对夫妇居住的小屋。”但事情过去那么久,吴小姐感慨,已经记不清那对夫妇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