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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整顿小产权房:相关损失怎么赔是难题

2012年03月22日 09:4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小产权房为何屡禁不止?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邹晓云解释说,理论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用于销售的商品房。由于这部分房屋所占土地未转为国有,不能进入市场,大家认为其“权能”比国有土地的“权能”小,称之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能买卖,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却已经卖出去了,违反了国家法律,这就产生了小产权问题。

  利润空间大,致屡禁不止

  对于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原因,邹晓云说,一方面是它们与国有土地上的“大产权房”存在较大的价差,开发者、投资者在流动买卖中有很大的利润空间,集体土地所有者也能得到很大利益,所以有很多人愿意建设;另一方面,有一部分人愿意买这种房屋居住,因为它相对便宜。

  理论上,购买小产权房有一定的风险,因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如果集体土地所有者反悔,就会产生纠纷。

  已形成既成事实的小产权房整顿难度很大。邹晓云说,最难处理的问题是,有一部分人已经住进了小产权房,如果将这些小产权房全部拆掉或者简单处理,产生的巨额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损失怎么赔、谁去赔?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可能已经把钱分了、用掉了,政府也掏不起这个钱。

  另一方面,现有居住者的居住权如何保障?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产生群体性的社会问题。因此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去处理。

  处理小产权房,还会有其他方面的隐形阻力,比如处理成本过高、投入精力过大,甚至影响当地就业等情况,会降低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处理的积极性。

  既成事实应分情况处理

  邹晓云分析,如果小产权房和在正规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之间的价差较大,那么供需两方都会有动力,即使把现有的解决了可能又会有新的产生。

  因为开发商认为销路好愿意冒险建设;购买者认为价格便宜愿意购买,对于自己居住而言,虽然没有产权,但风险较小;集体土地所有者则可以从中拿到收入,所以也愿意加入。

  因此,从长远来看,解决这个问题应该还是从大环境上去改变,就是想办法压缩小产权房的获利空间。如果没有市场了,建设就会受到制约。

  邹晓云认为,对于小产权房,可以限制其转让,只允许其出租。另外,政府可以收购一部分闲置的房屋用来做公租房或廉租房。本报记者 程晨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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