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能买便宜回迁房诈骗7400万 被判无期徒刑
39岁女骗子 获无期徒刑
号称能便宜买回迁房 骗了7400万 案中一“关键人物”神秘无踪
广渠门回迁房诈骗案,因其涉及人数多,涉案数额大,在2009年曾引起广泛关注。此案历时两年,终于在今天上午有了初步结果。上午10时,39岁的妇女董静被市一中院审理后认定犯有合同诈骗罪,一中院一审判处董静无期徒刑。和董静一起被判刑的,还有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团结湖店店长郭辉,以及北京鑫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红桥店店长冯伟,这俩人均帮着董静“卖房”,从而赚了不少中介费。
现场
受骗者要求追查“漏犯”
上午10时,一中院西中法庭内坐满了旁听人员,其中有近百名受害人,他们曾期望着能通过董静买到价格较低的回迁房,却在交钱两年多后,得到上当受骗的消息。
一中院审理后查明,董静于2005年底至2008年12月间,单独或分别伙同冯伟、郭辉等人,在西城区、宣武区、朝阳区等地,谎称能以置换方式买到在建的崇文区广渠门危改小区和西城区某项目回迁房,以较低房价为诱饵,先后以董静经营的北京嘉晖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荣诚睿丽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委托购房协议书》,采取以虚假《房屋所有权证》向被害人抵押、伪造广渠门危改小区项目开发商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及该公司《延期通知》等手段,骗取170余人购房款共计7400余万元和中介费600余万元。
董静的辩护人认为,董静所骗的购房款中,大部分钱都交给了中间人张斌和其男友李某,才导致董静无法退还购房款,因此应继续追查,向张斌和李某追缴房款,并减轻对董静的处罚。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董静的公司既无回迁房房源,也无经营置换回迁房的资质,和开发商也无合作,董静隐瞒真相,伪造开发商的文件,骗取巨款,给众多受害人造成巨额损失,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郭辉和冯伟听信董静的虚假承诺,帮助董静诈骗,致使众多受害人受损,其行为也构成合同诈骗罪。该院经审理,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董静无期徒刑,判处冯伟有期徒刑8年,判处郭辉有期徒刑6年,判处窝藏董静的郝超英和赵云各有期徒刑4年。
然而,受害者们认为,此案还有未被抓获的案犯张斌。
据了解,董静无法提供张斌的任何线索,其他涉案人员也无一人见过张斌。尤其是董静声称给了张斌1500余万元,却无任何转账记录能证明。法官表示,张斌此人实际就是董静为了诈骗,虚构的一个人物。
幕后
她能不能拿到回迁房指标?
一些受害人一直怀疑,在当年签订协议时,董静确实和开发商有内部关系,能帮他们买到回迁房。他们提出两个疑点:一是董静当时给买房人出具了一份落款为“鑫阳房地产公司”的证明,究竟是鑫阳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所为,还是董静自己刻的萝卜章?此外,一些受害人给开发商打电话,核实回迁房一事的真实性,董静能知晓受害人打过电话。他们认为有开发商人员和董静勾结。
而董静有无能力拿到回迁房指标?据董静的供述,她并不认识开发商的人,自始至终她只认识一个叫张斌的男子,张斌自称认识广渠门回迁项目的负责人。
董静说,2005年10月,张斌来找她男友李某,自称认识广渠门项目开发商一把手,能拿到回迁房指标,每平方米置换价仅为4600元。董静心想,如果自己找到客户,以每平方米6000元的价格卖出去,就能赚不少钱。董静说,张斌曾带她到工地和拆迁办看过沙盘和户型图,她还向张斌要了一份开发商用的回迁合同。过了几天,董静又通过另外的朋友搞到了户型图和回迁合同。经过对比,两份合同是一样的,于是她就相信了张斌。
之后,董静与张斌协商好,由张斌先找开发商签字,同意回迁户更名后,再到危改办盖章同意,最后谁要购买回迁房,再带人去同开发商签订回购房协议。在购买回迁房前,先交一部分定金,一居室20万元,二居室是25万元,三居室是30万元,这些钱由张斌拿去交给广渠门不要房子的拆迁户。
到底有没有张斌此人?
在所骗的7000多万元中,董静声称有1500余万元交给了张斌。那么,到底有无张斌此人?
董静承认,她向180人售出住房,后来给20人退了钱,还有160人的购房款没有退。董静说,7000多万元购房款中,她交给张斌1500余万元,交给男友李某3600万元左右,剩下的钱,大部分都被她用来挥霍,分别购买了住房和汽车。
到2008年12月,由于董静一直无法交付住房,不少购房者怀疑上当。董静就跑到海口躲了起来,并到一家医院整容,把鼻子垫高,并办了假身份证。
“张斌是谁?”侦查员询问:“你所谓的朋友张斌是干什么的?”
董静说:“不清楚。”
“张斌和开发商是什么关系?”“我不清楚。”
“张斌是否真的可以从开发商处拿到回迁房?”“我不清楚。”
“广渠门危改回迁房是否可以对外销售或置换?” “我不知道。”
面对不知道、不知情的回答,侦查员又问她:“既然你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清楚,为什么还公开对外宣称你的公司可以销售或置换回迁房?而且还在互联网上登广告,收了7000多万房款?”
“为了挣钱。”董静明确承认,她这样做,就是犯罪。
今天上午,在听到法院判处董静无期徒刑后,众多受害人询问:“张斌呢?怎么还没抓张斌?”
揭秘
她是这样骗人的
有了“赚钱”的途径,怎么找客户呢?董静先从亲人身上下手。她对二姨、三姨说了能买到回迁房的事,俩人都表示要买三居室,并分别交给董静30万元。后来,二姨的同事周某又介绍了几个人来买房,其中还有某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该街道办副主任又介绍了十多人买房。就这样,经过小圈子里的互相介绍,想买便宜房的被骗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人以58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买房后,回去给朋友说是6100元买的,并把朋友介绍来签买房合同,以从中赚取每平方米300元的差价。有想买回迁房的人找到她后,她就收取定金,并以嘉晖拆迁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开收据,每平方米按4600元至5200元不等。到2008年5月,董静已经找不到张斌了,但她继续卖房,并收了600多万元。
在董静诈骗一案中,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公司团结湖店店长郭辉和北京鑫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冯伟充当了部分中间人的角色。为了赚取每笔生意3万元的中介费,他们通过互联网发广告、向门店上门客户推销、朋友介绍等方式联系买家,还给同行门店发传真,要求“购房须有北京市户口、购房款项现金一次性交付,交付日期是2008年底,每平方米7200元”。通过这种方式,郭辉和冯伟给董静介绍了大量客户,他俩也分别收取了50余万元和200余万元中介费。
在接受调查时,郭辉、冯伟作为专业的中介人员,都承认他们当初只是查验了董静的身份以及嘉晖公司确实在营业中,而没有顾及董静是否提供了真实消息、国家并不允许回迁房买卖等。
据董静供述,除了交给“张斌”和李某的钱外,其余的购房款都被董静挥霍,她除了给一开始“被骗”的亲戚买房,还购买了宝马等豪车。
她也被人骗
董静声称把3600多万元钱款交给了其男友李某,李某叫李靖,他也于今天上午在市一中院被法院以诈骗罪另案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董静自幼读书,1991年从职高毕业后在北京渔阳饭店工作,1994年辞职。后与第一个男友开办了北京荣诚睿丽拆迁公司,该男友于2004年因病去世。董静又认识了李靖,并和李靖一起经营拆迁业务。
法院审理后查明,李靖得知董静有巨额财产后,虚构自己的学历和家庭背景,并欺骗董静称自己家庭不幸,对董静有好感。在获得董静的芳心后,李靖虚构经营项目,先后从董静处骗了600余万元。案发后,办案机关从李靖处追缴了涉案赃款。(记者 杨昌平 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