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安猥亵女童续:女童家属与园方达成和解
昨天,本报报道了宝安区民治街道滢水幼儿园4岁女童小花(化名)于幼儿园下课休息期间,被一保安拉到楼梯拐角抚摸猥亵,致女童下体出血,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
据记者了解,猥亵事件发生在3月16日,事发当天,女童将事件告知班主任,遭到涉事保安的否认后,未引起该幼儿园园长及班主任的重视,不了了之。当晚,女童回家将此事告知家人,孩子的奶奶听闻后,立即到幼儿园讨说法。该幼儿园位于滢水山庄内,引发了不少小区居民围观谴责。
事发后,幼儿园就此事一直在与家长协商赔偿事宜,街道办也介入调解。据相关人士透露,截至前日上午,双方尚未就赔偿的具体数目达成一直意见,因此家长一怒之下,于前日上午到幼儿园门口挂横幅声讨,将此事公之于众。
记者昨日了解到,警方、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介入协调,召集受害人家属及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协商,目前双方在民事赔偿方面初步达成和解。事发后,民治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近期分别召集辖区各学校开会,要求学校重视安全管理问题,在学校监控和人员审核方面提高警惕。
昨天,深圳市教育局下发《深圳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称,3月16日,宝安区民治街道滢水幼儿园发生一起校卫队员猥亵该园一名4岁女童的事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听闻此事,十分震惊,为学生受到伤害感到十分痛心。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协同公安机关前往幼儿园和街道实地了解情况,研究工作。当地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幼儿园已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处理
通知表示,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发出《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引以为戒,做好各类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记者/杜啸天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