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致11死如家酒店纵火案3主犯被执行死刑
2012年03月29日 15:3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3月29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公告了最高人民法院对通化市“5·01”如家快捷酒店纵火案3名主犯王健松、曲龙、王禄以放火罪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当日,3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1年5月1日,吉林省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
【编辑:邓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