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利用假“处女”卖淫敲诈巨额钱财落网
中新网南昌3月29日电 (记者 王剑)南昌市警方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起利用假“处女”卖淫敲诈巨额钱财的案件。
据警方通报,3月15日,南昌市西湖区刑侦民警在火车站便衣巡查时发现,一名20多岁的男子带着一名十三、四岁模样的女孩在广场游走,看到有穿制服的民警经过时有意躲避。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判断二人十分可疑,遂将男子贺某、女孩李某带回警局进行盘查。
经查,女孩李某年仅13岁,随身还携带了一袋浸血的海绵球以及一袋白色粉末状物质,且哭泣不语。民警判断,女孩可能是被强迫或者蒙骗参与了违法事件,于是民警决定以女孩为突破口。经过民警一番苦口婆心的开导、劝说,女孩终于说出了实情。
女孩称,自己与数名十几岁的女孩被人带到南昌后,与犯罪嫌疑人贺某等五六名男子租住在南昌市恒茂华城。这伙男子安排几名女孩假冒处女,到各地进行卖淫活动,自己身上所带物品就是假装处女所用的物品。
案件获得突破后,民警立即对贺某展开深入审讯。贺某见事情败露,不得不承认了利用假处女卖淫的犯罪事实。根据二人交代的情况,民警兵分两路,一方面审讯组继续审讯工作,一方面民警前往该团伙租住地实施抓捕。经过一整晚的蹲守,16日6时许,该团伙主犯吴某回到住所时被蹲守民警当场抓获。
民警随即对吴某展开突击审讯,终于查明了整个犯罪事实。2011年6月至12月,该团伙先后来到南昌市并组成一个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吴某(男25岁,贵州人)、贺某(男21岁,贵州人)、以及另几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安排女孩洪某(女,18岁,广东人)联系需要处女的嫖客。
找到“客户”后,团伙便安排刁某(女,16岁,九江人)、李某(女,13岁,广东人)等未成年少女假装处女前去卖淫,团伙男性成员在嫖客嫖娼并睡着后再敲门让女孩开门进入嫖客的房间,之后冒充少女的亲属,对嫖客进行殴打、威吓,要求嫖客花钱解决此事,否则就要告嫖客强奸。嫖客在恐吓之下,不得不答应花钱私了。
经查,今年1月12日,该团伙成员在南昌市瑞都大酒店利用此种作案手法,成功敲诈被害人周某30万元。2月26日,该团伙又窜至抚州崇仁县,成功敲诈被害人冯某1.2万元。3月7日,该团伙在九江市敲诈未遂。
目前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吴某,贺某,洪某,刁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成员尚在追捕中;团伙中三名未成年少女或因未到法定年龄或因尚未参与犯罪已被遣返回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