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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两年未火化 只因子女争遗产

2012年04月10日 22: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4月10日电 (张庆超 唐娟)中国有句古话“入土为安”,然而江苏吴江市的李老汉去世两年了,遗体却迟迟没有火化,无奈之下殡仪馆将遗体强制火化,并将李老汉的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遗体冷藏费。然而在法庭上,李老汉的四个子女,却为老人的遗产争执了起来。10日,记者从吴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老汉子女的做法违背了我国传统的社会公德与风俗习惯,最终判决由老大给付殡仪馆遗体冷藏费3170元。

  殡仪馆向法院起诉称,李老汉是在2009年秋天去世的,其遗体存放在殡仪馆,但是李老汉的家人却不来办理遗体火化事宜。殡仪馆方面曾多次通知李老汉的四个子女办理火化事宜,但仅李老汉的老三来交了火化费,其它子女却从没有露过面。因为没有亲属办理手续,殡仪馆只好先将李老汉的遗体冷藏了起来,这一存就存了两年。2011年9月,殡仪馆根据《苏州市殡仪公共服务规范管理规定》对李老汉遗体进行了火化。随后将李老汉的四个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李老汉的子女们立即支付遗体冷藏费。

  李老法的子女到了法庭上,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在法庭上为李老汉的遗产争执了起来。老大辩称,自己的父亲在生前因拆迁分得了一套房子及十几万的拆迁款,这些财产均由老三掌控,应该拿出来分,父亲遗体冷藏费用应该从父亲的遗产中支付。老二称,父亲生前分得的房屋和拆迁款被老三控制,老大心态不平,扣住火化证来逼老三交出遗产,才使得遗体得不到火化。老三则认为,老大是父亲唯一的儿子,在父亲生前却没有尽过做儿子应尽的职责,父亲去世后,为逼自己交出房屋和拆迁款,扣住了火化证,才使得父亲遗体无法正常火化。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老汉在世时因拆迁分得住房及拆迁款被老三掌控,李老汉去世后,因遗产问题,老大和老三起争执,老大扣住其父亲的火化证致使李老汉的遗体无法正常火化,引起李老汉遗体无法火化的原因在老大,其做法违背了我国传统的社会公德与风俗习惯,最终判决由老大给付殡仪馆遗体冷藏费3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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