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功”小偷写行窃日记 记载380起盗案被曝光
“用功”小偷写行窃日记
曝光380起汽车电瓶盗窃案
作案日入千元 警方请市民报案
“10月20日,武昌小东门大客;120型X2=360元;武昌法院大客,120型X2=360元;武昌东湖大厦大客,120型X2=360元。总计:1080元。 10月19日.....。。”。
昨日(11日),记者在(武汉)东湖高新九峰派出所看到的一个账本上的记载,这不是普通的账本,而是一本犯罪嫌疑人的“行窃日记”,日记中详细记载他们作案的地点,盗窃汽车电瓶的型号、数量和销赃的收入,每天收入高达1000元。
4月5日凌晨3时左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派出所民警朱家斌巡逻回备勤室稍作休息,无意间站在二楼窗户往马路上看时,突然发现离窗户约30米处的道路边上,一辆亮着尾灯不熄火的小轿车停在一辆洒水车旁边,一个黑影蹲在洒水车下面。
修车咋不开灯光?朱家斌感到奇怪,他下楼发动警车,不开车灯,绕行至轿车背后停下并堵住轿车退路,车下蹲着的一位戴着手套、手持工具的青年男子顿时神色慌乱,从车上溜下来的中年男子也被朱警官喝住。
朱家斌看见,卡车电瓶极柱的螺栓已完全松开,看到这两名男子神色慌张,朱家斌要求打开轿车后厢盖检查,赫然发现四块汽车电瓶,趁朱家斌查看电瓶时,两名男子弃车逃跑,很快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通过仔细检查,发现车上行驶证和驾驶证均在,驾驶证上的照片显示就是逃跑的中年男子,名叫陈某。这时一个巴掌大的小硬面抄笔记本引起了朱家斌的注意,他随手拿起并翻开页面:上面数十页纸密密麻麻,记载着一些账目和金额。
这是一个盗窃汽车电瓶的重大盗窃团伙。
行窃记录曝光嫌疑人傻了眼
民警按照驾驶证上的地址,找到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硚口的家,将呼呼大睡的陈某捉拿归案。但是,陈某矢口否认盗窃,民警通过报警平台,发现九峰辖区有4起汽车电瓶被盗报警,而整个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总共报警有30余起。
通过查这些报警记录,都可以看到汽车电瓶型号和被盗时间与小笔记本上的一些数据吻合,而陈某否认这个本子是他的。
办案民警又在轿车上找出了该车的车用保险费用单据,与笔记本上收支费用记录再次进行比对,发现上面支出项目中,清晰记载了车用保险费用,其支出时间及详细费用数目与车用保险单一模一样。
犯罪嫌疑人陈某彻底傻眼了,根据他的交代,4月9日,警方将其同伙熊某及两名销赃嫌疑人王某、金某抓获。
行窃日记记载380起盗案
九峰派出所副所长胡志介绍:陈某及熊某是毒友,48岁的陈某家有一辆二手的凌帅小轿车,他开始以跑黑的维持生计,而今年34岁的熊某则是汉阳某一小区的保安,为了筹集毒资,他们瞄上了晚上停放在路边的货车和大客车上的电瓶作案。
为了做到分赃均匀,细心的陈某将每一笔作案点及盗窃数量都详细记录在本子上,而且连每一次外出消费的数据都记录在本,以示“公平”。他们盗窃的电瓶大都送到了徐东和汉阳的王某和金某的专门收购废旧电瓶的门点销赃。根据电瓶大小新旧,他们以120元至不到300元的超低价格卖出。
他们从江北一直偷到江南,江岸、硚口、汉阳、沌口、武昌、洪山、东新、青山均留下了他们的足迹,每一笔他们都在笔记本上详细记载,每天几乎没有间断,每天可日入千元。
记者认真翻看他们的行窃日记本,仔细数了一下,从去年4月至今,日记本上共显示作案380余起。
目前警方调集了近40人的专班,以期能查找每一名失主,但大量的失主并没有报警,东新警方一方面提醒货运车车主要加强防范,同时呼吁受害者积极报警。
联系电话:87636110,13907126159,联系人,陆警官。(记者 万勤 通讯员 李雨生 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