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raybetapp瀹樻柟涓嬭浇 | raybetapp | 国际| 军事| rayapp涓嬭浇 |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沈阳晚报:“眼花判错案”应追查到底

2012年04月18日 14:50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法院判决一起造成三死两伤的交通肇事案件时,在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竟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由,对肇事司机杨华新“从轻处罚”判刑两年。副庭长水涛认为:是负责审理该案件民事部分的市湖滨区法院“出具了一份表述含糊的赔偿证明”,自己当时“眼睛花”,才将案件“判错了”。

  交通肇事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水涛副庭长应该是明晓的。因此,其对肇事司机杨新华轻判两年,显系枉法裁判,是对犯罪人的枉纵,对受害人的欺凌。

  当然,“从轻处罚”的依据是,“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这一事实子虚乌有,仅仅是湖滨区法院“一份表述含糊的赔偿证明”。既然“含糊不清”,水涛何以主观臆断、偏听偏信?“眼睛花”不过是推责的说辞。

  说起“赔偿证明”,同样让人感到出具该证明的法官乃至法院患了“白内障”。既然杨尚未给予经济赔偿,便应据事实说话,而不该无中生有。证明中所述本身就是捏造事实、为虎作伥,有违职业操守和司法尊严。

  一起责任分明、情节简单的交通肇事案,居然可以做出如此草率的枉法判决,两地法院都应承担相应责任。究竟是当事法官收了“黑钱”,昧着良心裁决,还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宽纵肇事者?理当查个水落石出。(刘效仁)

【编辑:王慧】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