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斩断泄露个人信息的产业链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个人信息被泄密及买卖的黑幕很是挑战公众神经。而据昨日《中国青年报》的最新报道称,个人信息泄露渠道无处不在,令人防不胜防。如此,身处信息时代的你我,蓦然回首,发现自己竟在“裸奔”。从个人手机号码、职业、家庭住址到个人或家庭的经济状况、有无房、有无车等个人信息都可能被泄露,这怎能不叫人毛骨悚然。难道这竟是信息时代应有的景观?
个人信息泄露缘何汹涌成灾?在此领域,疯狂逐利的冲动业已形成了黑色产业链条。该黑色产业链的源头一是黑客所为,二是掌握个人信息的有关单位泄露。据相关人士爆料,银行每1000名VIP客户信息的一手售价为2000元,但几经倒手,价格翻番,着实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而相关的监管与惩罚却微乎其微。如此丰厚的利润,如此低的违法成本,更是让个人信息泄露的黑色产业链条愈发“茁壮成长”。
要想有效遏制个人信息泄露,就一定要斩断这畸形的产业链。如何斩断?最为关键的便是提高违法成本。尽管早在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立法,明确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三项罪名,违法者或单位最高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金。但迄今我国仍无针对个人信息的专项法律法规,更何况,面对一宗宗见诸报端的银行、电信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的案件,也常常做不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所以今常见的情形是恶行曝光后就没了下文。
细究之下,便会发现《刑法修正案(七)》的该条文因其“模糊性”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谓的“违反国家规定”,什么算是国家规定?个人信息又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怎样才算情节严重?要处以多少罚金?诸如此类的模糊地带令该法律武器威力大减。而早在2005年,专门针对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研究报告便已完成,但至今难产。如今的个人信息泄露渠道之多、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已到非治不可的程度。《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尽快出台,为保护个人信息提供利剑,助力斩断黑色产业链。
要斩断此链条,除了法律武器,也要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自律,拓宽社会监管渠道。只有形成对个人信息泄露零容忍的氛围,令泄露者为此行为付出巨额代价,才有望结束现在尴尬而恐怖的“裸奔态”。(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