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国留学生涉强奸女房东案:中国式私了遇尴尬
3月底,一名中国留学生涉嫌强奸女房东,被捕后,其父母从国内远洋奔赴美国,欲贿赂受害人而被起诉。消息披露后,不少网友讥之“丢人丢到了国外”。
然而,事情从4月20日开始“峰回路转”:当地检察官称,检方将撤销对这对父母干扰证人的指控,原因是“文化差异”。消息再度引起了网友热议。
对不少国人来说,“私了”二字并不陌生,尤其是对于一些案件的当事人、辩护人来讲,“私了”有时就是一根针对当事人的“救命稻草”。
美国“私了”遭拒
一周前的4月14日,美国艾奥瓦州的一份报纸《艾奥瓦城市》报道了一宗令当地华人震惊的案件。随后,中新社对此案进行了报道:美国艾奥瓦州21岁的中国留学生唐鹏(音译)被控于两周前以租房为名强奸女房主,被捕后,他并没有认罪。《艾奥瓦城市》报道称,唐鹏本周并没有在约翰逊县法院出庭,其代表律师表示唐某并不认可对他的指控。
受害人向警方表示,3月29日晚8时许,唐鹏以租屋为由到西顿街看房,当女房主向他展示公寓卧室时,唐鹏将房门锁上,试图将受害人双手绑在她背后,并用毛巾堵住其嘴巴,强迫她关闭手机,然后对她实施了性侵犯。
据报道,唐鹏在威胁该女子后,还拍摄了受害人的裸照,声称如果她打电话报警,就将照片公布到网上。在受害人的协助下,警方24小时内逮捕了嫌犯,并在其公寓搜出手铐、刀、女士胸罩和内裤、避孕套盒及开锁工具书。
报道称,唐鹏被控一级绑架罪、强奸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终身监禁。案件也已提请美国移民局关注,这意味着他可能被驱逐出境完成他的刑期。
此案引发的另一案件更令人关注。事发后,唐鹏的父母于4月初赶到艾奥瓦州,他们曾对人宣称会找到指控儿子强奸的女子,并试图以报酬“劝说”其改变口供。一位朋友把唐鹏父母欲用报酬“劝说”被害人改变口供的话转告给了受害人。警方随后逮捕了唐鹏的父母,理由是企图贿赂受害人。
父母被捕后,唐鹏本人也被控干扰证人———他在监狱中写信给朋友,要求朋友找到受害者,说服她撤销指控。监狱方面为此将唐鹏的保释金又提高了5万美元。
国内并不鲜见
与唐鹏案相似,2010年的宋山木涉嫌强奸案中,宋山木当时也被媒体爆出欲与被强奸的女大学生“私了”。
据媒体报道,“山木获知警方的网上通缉后,曾想要逃跑。但被身边朋友劝服,自知潜逃解决不了事情,经再三思虑才回到深圳罗湖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的。”据知情人透露,山木到派出所的用意,原是想与当事人协调和解,但刚到派出所,就被警方要求做笔录协助调查了。
这种与当事人的协调和解,被不少人称为“私了”;而还有一种“私了”,则是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当事人积极补偿以求谅解的“私了”。一位律师分析,严格意义上说,这种刑事和解不叫“私了”,因为主导权仍然掌握在司法机关手中。
记者发现,在刚过去的两周里,广州中院就上演了至少两起这类案件。4月6日,因妻子、岳母不愿帮忙带孩子,一名名叫张祖凉的江西男人怒杀了这两名至亲,在广州中院受审。庭审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当法官宣布休庭时,张祖凉的奶奶、姑姑等五六名女性家属一起向法官下跪,张祖凉的奶奶还不停地磕头,请求法官从轻处罚。当法官说,被告人取得被害人家属原谅对减轻刑罚有帮助时,几人又齐齐地向被害人的家属下跪。一时间,旁听者哗然。
另外,4月13日,广州中院对广东高州籍的谢某斌故意杀人及侮辱尸体案一审宣判。2011年7月24日,刚满18岁的谢某斌趁大伯上班时,欲强奸14岁、暑假来广州游玩的堂妹,遭反抗后,他将堂妹杀死并侮辱其尸体。法院一审判处其死缓,理由包括:“谢某斌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