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公考体检标准对女性隐私构成直接歧视
在22日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主持召开的“女性就业体检问题研讨会”上,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薇薇表示,现行公务员招考中的妇科体检项目,不但从医学角度讲无存在必要,而且对女性隐私构成直接歧视。
前不久,北京益仁平中心已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寄送建议信,称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对女性生殖器妇科检查过于细致、深入,与公务员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建议考虑及早修改或取消。
据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杨占青介绍,人事部(原)和卫生部2005年制定并沿用至今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事部办公厅2007年发布的《2010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存在着对男女生殖器的检查,包括简单的对男性外生殖器的检查,对已婚女性做外阴部、阴道窥器检查及阴道-腹部双合诊检查,对未婚女性做外阴部、直肠腹部双合诊检查,并且要询问女性考生月经初潮年龄、周期、出血量、持续时间等。这些妇科检查项目大多涉及女性身体隐私信息,享有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除非是出于本人医疗保健目的。
“这涉及到女性的人格尊严。出于非医学目的的生殖器检查,易对女性尊严造成伤害。同时,该检查还有可能加重女性求职竞聘中的畏惧、顾虑心理。”北京益仁平中心性别平等工作负责人武嵘嵘说。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社科系副教授睢素利认为,一些妇科检查比如月经史,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就不是特别必要。就业体检不仅仅是一个医学方面的问题,更多的可能是一个社会学方面的问题,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体检,体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到底是为了健康还是为了雇主的利益。体检的范围和尺度到底在哪里?都值得思考。(记者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