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挪用800余万公款炒股 亏损近百万离奇失踪
南昌县一出纳挪用800余万公款炒股 亏损近百万后离奇失踪
现已被南昌县检察院批捕
嫌公司给自己开的薪水不高,不能满足自己的开销,最终,他将手伸向公司办事处账户上的货款,先后40余次采取从公司银行卡内转款到个人银行卡上的方法,挪用资金用于炒股,总金额达800多万元。日前,原江西某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25岁出纳聂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在深圳工作数年男子突然玩失踪
2001年初中毕业后,因成绩不理想,家住在南昌县莲塘镇的聂某选择辍学。因年纪过小,聂某一直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2006年,聂某的一名亲戚(在江西某有限公司担任领导职务)来家中作客。在聂某父母多次请求下,聂某的亲戚当年将聂某介绍至单位工作,同年并派至该公司深圳办事处,并担任驻深圳办事处的出纳。
2011年1月24日,江西某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一名员工要结算货款,遂前往办事处找出纳聂某。令人意外的是,他把办事处找了个遍,也没有发现聂某。在聂某租住的住所,同样没有找到对方踪影。当天,这名员工无数次拨打聂某手机,结果无法联系上聂某。
根据聂某平时酷爱上网的习惯,这名员工决定通过网络来找聂某。当他登录QQ后,发现聂某的QQ个性签名改为“对不起亲人”,并一直处于隐身、离线状态。感觉情况不对劲,这名员工决定向公司如实反映聂某失踪的实情。
公司查账发现账面少了181万元
根据办事处工作人员反映的情况,考虑到聂某所担任的职位比较特殊,公司第一时间想到了查账。结果,令该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震惊不已的是,深圳办事处的账户上竟少了181万元,遂向南昌县警方报案。后来,警方在案情承办过程中掌握到,2006年,聂某前往该公司深圳办事处工作时,公司用聂某的身份证办了多张银行卡用于收付公司货款,而这些银行卡平时由聂某一人保管。
先后挪用800余万元货款用于炒股
聂某涉嫌挪用181万元公款后离奇失踪,此案引起南昌县警方高度重视。2011年12月2日,警方掌握到一条重要的信息,失踪多时的聂某从外地返回南昌县。第二天,警方在南昌县一住宅区将聂某抓获。“因为公司开的薪水不高,工资根本不够我个人开销,我便决定炒股来碰碰运气。哪知道,炒股竟亏得一塌糊涂。”聂某供述称。
经审讯,2009年10月21日,聂某在深圳开设了一张与证券股票账号连通的银行卡。自2009年10月24日至2011年1月17日期间,聂某先后40余次采取从公司银行卡转款到个人银行卡的方法,挪用资金用于炒股,总金额达800余万元。
“在此期间,我又将其中的594万元转回公司的卡上,44万元用于支付公司货款。”聂某供述称。案发后,聂某炒股亏损约82.9万元,个人挥霍约11.5万元,其余约87.4万元在该银行卡及股票账户内。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重要行为,而这些又直接关系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一旦出了差错,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省城多名法律界人士如是说。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指出,聂某身为出纳,挪用资金的手段并不高明。只要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核对销售金额和实际入账金额,就能发现“短款”现象,聂某也不可能在近两年频繁挪用公司巨额资金而不被发现。近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聂某批准逮捕。(江南都市报 文/余莹 王鹏飞 记者冯训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