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非法传销获利10余万元 遭调查后逃跑终获刑
中新网乌鲁木齐5月2日电(李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伊宁垦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被告人张钰莹(女)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张钰莹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08年12月,传销组织“MDG国际科技集团公司”会员刘绍何来新疆兵团从事“麦酷手机软件”的传销活动,并经其上线介绍认识了张钰莹、杨海波。
三人商议后,于2009年春节前到农四师七十一团组建了“麦酷下载体验中心”,以推销“麦酷手机软件”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330元至6600元不等的麦酷号,获得加入该传销组织的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至2009年5月8日该组织被公安机关查获时,刘绍何、杨海波与张钰莹在七十一团和新源县共发展五个层级35名会员,获利1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
张钰莹被公安机关调查后一直在逃。2011年11月22日,张钰莹在江苏省徐州市火车站被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