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币冒充欧元骗财逾万元 两男子结伙诈骗获刑
中新网重庆5月2日电(赵新梅 章莹)记者2日从重庆忠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某、彭某某以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9年6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彭某某与黄某某、孔某某(两人另案处理)经预谋后到重庆市忠县伺机诈骗作案。6月11日晚,孔某某提出到忠县三汇镇诈骗他人钱财。6月12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彭某某和黄某某、孔某某到忠县三汇场后,黄某某负责望风,李某某以问路为名与受害人刘兴邦搭讪,并称其有欧元(以冥币冒充)出售,彭某某遂趁机与刘商议由刘出资购买李某某所持有的“欧元”,再由彭某某负责以高价“卖出”欧元的方法获利,并许诺分利给刘。在被害人刘支付10090元购买“欧元”后,被告人李某某、彭某某趁机逃离现场。
经忠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