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纪委干部走后门被拘 质疑被拘时间过长
前天,通州区看守所,汪诚(化名)拿到一张被拘十日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个多月前的一天,他在电话中冒充市纪委领导,致电通州区委办公室找区长,意图找一份工作,次日因涉嫌招摇撞骗被抓。
冒充纪委领导被抓
汪诚今年39岁,吉林人,十多年前就来北京打零工,长期居住在房山城关镇。
2月10日下午4点多钟,汪诚给通州区委办公室打了一个电话,自称是市纪委某领导,找区长有事。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问他什么事,汪诚说“找区长有点私事”,对方表示会转达。
汪诚说,打完电话,就把这事给忘了。
2月11日晚上,汪诚独自待在出租屋里,突然有便衣民警来查暂住证。“他们接过我的手机,摁了一个号码,拨了过去。”汪诚注意到,这个已拨号码,就是通州区委办公室的座机,“我在手机上存了名字”。
“问我为什么打这个电话,我说就是想找个工作。”汪诚说,当晚,便衣民警将他带走。下车后,他发现来到了通州公安分局。
接受警方讯问时,汪诚交代了打电话的前后经过。次日凌晨,汪诚被送往通州区看守所。
汪诚说,他过完年刚从老家回北京,还没找到工作。当天他喝了很多酒,打电话就是想找个好点的工作。原本是想以纪委领导的身份,和区里领导说给亲戚介绍份工作,随后再以亲戚的身份出现去工作,在打电话前也没有多想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
拘留时间遭质疑
汪诚说,2月24日晚,他被允许离开看守所,但当时未取得处罚手续,“他们说没事了,让我走”。
前天下午,通州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向汪诚出示了《公安治安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称,汪诚因冒充北京市纪委某领导给通州区委办公室拨打电话,以让通州区区长回电话为由进行招摇撞骗,后被查获,给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刑事拘留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履行方式为送通州区拘留所执行,自2012年2月12日至2012年2月22日止。
该《决定书》中,落款时间及汪诚签署的时间均为2月24日。汪诚不明白:实际拘留的时间是13天,为何处罚决定书却只写10天?
信访解释称“倒裁”
对于汪诚提出的拘留时间不对的质疑,通州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人员解释称,汪诚开始时是作为刑事拘留的,后“倒裁”为行政拘留。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向通州分局进行采访,对方表示将尽快回应,但截至昨晚10点,仍未得到相关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