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路灯漏电致大学生殒命 管理方赔偿42万余元
广场路灯漏电 大三女生香消玉殒
管理方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赔偿42万余元
在游旭东的死亡证明书上写道,死亡原因为猝死、电击伤、双下肢皮肤烧灼伤。
广场管理方相关负责人称,事故原因已经查明,是事发地点附近一根路灯漏电。
4月30日,(四川)南充某大学的21岁大三女生游旭东回家过“五一”。不想,这却成了她最后一次与亲人团聚。
4月30日晚,在老家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广场上玩耍的游旭东,触碰到连界广场外围保护花园的铁丝后不治身亡。后经查明,原因是连接该处铁丝的路灯漏电。
昨日,游旭东的家属与广场管理方连界镇物管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连界镇物管公司赔偿42万余元。
事发现场肇事铁丝呈黑色
2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赶到事发的威远县连界镇连界广场,死者游旭东的父亲游德宽正在广场附近的医院,为女儿办理殡葬事宜。
游德宽带着记者来到广场最里端的一片花园外,在该处广场和人行道的拐角处停了下来。
“这里就是女儿出事的地方,出事之后,这里就拉起了警戒线,铁丝每隔几米就被剪断了。”游旭东捡起落在草丛中的铁丝,铁丝前端两厘米都呈黑色,“这是女儿腿上的肉,被烧焦了粘在铁丝上。”
游德宽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4月30日晚,游旭东到连界镇的小姨赵红家玩,出事的地点位于赵红家楼下。
“当晚8点30分左右,侄女游旭东的同学在广场等她,她下楼后几分钟,我从窗外看到楼下围满了人,中间躺了一个人,很像游旭东。”赵红说,“我和丈夫连忙跑下楼,看到侄女脸朝下,丈夫去拉她的时候说被电了一下,之后连忙把她背到不远处的医院抢救。
在游旭东的死亡证明书上写道,死亡时间为4月30日21点30分,死亡原因为猝死、电击伤、双下肢皮肤烧灼伤。
事故原因连接铁丝的电线杆漏电
据负责管理连界广场的连界镇物管公司经理李锦华介绍,为了保护广场外围的景观树丛,今年年初用两根铁丝环绕树丛,并缠绕在路灯的电线杆上。事发之后,就把铁丝分段剪了。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目测了一下铁丝的高度,上面一根有近70cm高。
李锦华说:“事故原因已经查明,是事发地点附近一根路灯漏电。已经监测了路灯以下部位的电线,没有发现漏电,路灯顶部还要进一步检查。之前从未出现过类似的安全事故。”
由于事发地点是一个拐角处,明显能看到草坪上有一条小路,据目击者称,当时看到受害者突然倒下,没有动弹。
连界镇物管公司的保安说,“受害者可能是想走草坪,由于天色较暗,没有发现有铁丝围栏。”
李锦华说,已经和受害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42万余元。游德宽向记者证实了该赔偿协议,连界镇物管公司先赔付25万元,等死者后事安顿之后,再一次性付清余款。
律师说法
管理不善要担责
内江常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云长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连界广场的管理者,有责任保证广场上设施是安全的。因管理不善而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女大学生被电生亡,原因是连界广场路灯漏电,管理方应向受害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失。死亡赔偿金为当地上一
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20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记者手记
心有余悸广场边有所学校
连界广场电死人的事情,在威远县连界镇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连界镇城镇人口超过3万,连界广场面积有5万多平方米,建成已有五六年时间,是连界镇居民经常活动的场所。
在广场上,有篮球场、休闲场所等,在广场一侧是连界镇初级中学,学校与广场没有围栏。
经常在连界广场游玩的黄女士说,她的孙儿经常在广场草坪中打闹,而且广场上来往的人非常多,现在出现漏电的安全事故,确实给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何况这里还有学校。
但愿此类悲剧不再重演。(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侯超 实习记者 江龙 实习生 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