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砖头入室抢劫时髦女拍裸照勒索被抓
中新网玉林5月5日电(黎勇 杨志雄)广西玉林市公安局5月5日披露,持砖头入室抢劫时髦女并拍受害者裸照进行勒索的男子,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介绍,今年4月27日凌晨,玉林市公安局西就派出所接到女青年阿青(化名)电话报称,她26日23时在玉林市玉州路大世界小区某栋出租屋里,被一名男子持砖头殴打抢劫。
接报后,民警赶到现场调查获悉,阿青当晚从外面回到出租屋不久,就听见有人敲门,她刚刚打开房门,就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持砖头冲进屋内殴打其头部,并抢走2500元现金、一台苹果4S手机及金银首饰等物。作案后,犯罪嫌疑人还脱光阿青的衣服进行拍照。
5月2日晚,阿青到西就派出所反映,有个陌生人通过QQ加其为好友,“关心”她的伤势情况,此人很可能就是抢劫她的男子,从手机查到自己的QQ号码。
根据民警的布署,阿青与陌生人网聊。不久,陌生人称其手上有阿青的裸照,要2万元才能赎回。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双方约在玉林火车站广场进行交易。
3日凌晨,一名20多岁的男子出现在交易地点。阿青一眼看出,他就是抢劫犯罪嫌疑人。民警迅速包抄,嫌疑人束手就擒。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是玉林市博白县凤山镇人,他对抢劫阿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某交代,他于4月26日晚来到玉林市人民公园,看见路边的情侣卿卿我我,而自己囊中羞涩,就产生抢劫的歹念。当晚,他从路边捡了一块砖头,用黑色塑料袋包着,尾随一名衣着时髦的女子搭电梯到某栋11楼。女子进房间几分钟后,刘某即敲开房门,用砖头殴打该女子,抢走其现金、手机、钻戒等物。得手后,刘某威胁该女子脱掉衣服,用手机拍照。次日,刘某将抢劫所得的金银首饰卖给玉林市教育中路某黄金首饰加工店。
5月3日上午,在犯罪嫌疑人刘某的指认下,民警在黄金首饰加工店依法追缴被抢的金银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