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专注”高档社区 入户盗窃价值数十万元名表
中新网南昌5月7日电 (王剑 吴璇)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法院7日通报一起盗窃名表案。法院日前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决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今年4月底,该案在当地社区公开审理,数百名居民到场旁听。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该团伙“专注”光顾赣州市一高档小区,数次用塑料卡片插开房门,入户盗窃该小区业主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011年10月31日,被告人龙某、田某等攀爬进入该小区,盗得被害人伯爵牌W8109男式机械表、江诗丹顿牌T32886男式机械表各一块,共计价值人民币676163.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龙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入室窃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田某得知被告人龙某等人在实施盗窃作案,仍为被告人望风,与被告人龙某等人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被告人田某仍应对此次盗窃作案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田某是否知道窃得何物并不影响其定罪量刑。
被告人龙某、田某系流窜作案,且具有入室盗窃的情节,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龙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两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据了解,目前,二被告人对判决不服,表示要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