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男子冒充武警绑架妇女勒索20万赎金
4男子冒充赣州武警绑架妇女索20万赎金
定南法院以抢劫罪、绑架罪分别判处4人17年至19年有期徒刑
4名务工男子,自感“发财”速度不如其他老乡。贪心催生歹念,他们冒充军人实施抢劫、绑架勒索。近日,赣州市定南县法院判处4名被告人17年至19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万元。
女子深夜被“武警”拖上车
2011年9月29日23时许,一辆广州牌照的小车在定南县城游荡。在一个交叉路口,一名脖挂金链,手带戒指、手镯的时髦女子,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这位独行女子身后不远处,有一名“武警”悄然跟随,一辆小车紧随其后。“武警”突然逼近,女子仅发出一声惊叫,就被强行推进了小车内。
女子被推上车后,见有两人身着军警服装,便不再叫喊,车上的“武警”自称是“赣州武警”,要女子想想老公有什么事。女子对此非常疑惑,想打电话,但手机刚被掏出,就被抢去关了机。“武警”呵斥她要“保密!”
“武警”接着往该女子头上带头套,她也未反抗。小车很快沿高速公路往信丰县逃匿。途中,女子挎包内现金2600余元及黄金项链、黄金手链、黄金吊坠(价值7779元)被绑匪劫走。
绑匪索要20万元赎金
“老公,我…被人…绑了!”次日凌晨1时许,正疑惑妻子为何一直未归的曾先生接到了电话,听到的却是妻子的哭喊。
“限你一天内准备20万现金赎人!不拿钱就撕票!收尸!”还没说几句,绑匪就挂断了电话,曾先生害怕得浑身发抖。在回过神后,他在朋友的陪同下去报警。
通过和曾先生多次电话谈判,绑匪最终同意拿到12万元赎金后放人。2011年10月1日凌晨3时许,绑匪在广东惠东县淡水镇收到赎金后,释放了人质。得手后,他们同车逃往惠东县城。
除杨白平外,其余3人走进了当地一家饭馆举杯“庆祝”。正在畅饮之时,公安民警突然出现,3人束手被擒。杨白平则在其家中被捕获。
经警方查证,4名绑匪分别为张良、张成、梁涛、杨白平。其中张良与张成系堂兄弟关系,两人和梁涛、杨白平都是老乡,均是四川籍。
4人在广东省惠东县务工多年,干过出租车司机、保安、工人,比起其他老乡,都觉得自己“发财慢”,一事无成。2011年9月,张成、张良合谋欲用不法手段“搞点钱”,并邀约梁涛和杨白平参与。
4人随即开始做准备,购买了3把电棍、两副假车牌、胶带、胶手套等作案工具,并委托在新疆的老乡买来了两套假军装。
犯抢劫罪绑架罪获重判
4人归案后还交代,在2011年9月23日至30日,他们分别在信丰县、定南县抢劫作案3起,采取将年轻女子强行推上车,谎称自己是“赣州武警”,对女子进行捆绑、电警棍击打、强行搜身等手段,劫得现金及金银手饰、手机总计价值13249元。
近日,定南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认为,4被告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暴力、胁迫的方法,多次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然绑架他人为人质,勒索巨额赎金,其行为构成绑架罪。
4被告人归案后虽有坦白情节,但4被告人冒充军人实施抢劫、绑架犯罪社会危害性大,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对4被告人从重处罚。
法院以张成、梁涛犯抢劫罪、绑架罪,均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9年,以相同的罪名判处杨白平有期徒刑18年、张良有期徒刑17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新法制报 文/廖华政 记者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