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6农民以生产建筑材料为掩饰制毒52公斤受审
中新网重庆5月9日电 (孟幻 杨君相)重庆涪陵区6名无业农民以生产建筑材料为掩饰,利用丙酮、甲胺醇等制毒原料和反应釜、抽漏瓶等制毒工具,加工制造毒品52.286公斤。9日,6名被告人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1月,被告人景怀福受吴满江(在制毒过程中因苯乙腈中毒而死亡)指使,在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三角村租赁了“三角丫榨菜厂”。
2011年3月,段国良、周青荣先后来到“三角丫榨菜厂”,与景怀胜一同在吴满江、景怀福的组织下,安装制造毒品设备,并以生产水泥砖和涂料为掩饰,利用丙酮、硫酸等制毒原料和反应釜、抽漏瓶、电热套等制毒工具,通过缩合、水解、安解等化学方法加工制造毒品。期间,景怀福等四人从吴满江处获取工资和奖金数千至数万元不等。
同年6月15日,侯洪武和郑洪波被吴满江带至“三角丫榨菜厂”,与周青荣、段国良、景怀胜一同在吴满江、景怀福的组织下通过前述方法制造毒品。期间,因停电将所制造的部分毒品液体装入厂房塑料桶内封存,并置于毒品制造间内榨菜池旁。
同年6月24日上午,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对“三角丫榨菜厂”制毒场所实施检查,在毒品制造间内发现因苯乙腈中毒,昏迷在地的吴满江,后吴经抢救无效死亡。景怀福随即被涪陵公安机关控制,周青荣、侯洪武、郑洪波、段国良逃离制毒厂房现场。
公安机关在制毒场所住宿区查获记录有制毒工艺流程、要点、工资和奖金等信息的记录本和纸张等;在制毒厂房最左侧仓库内、新砌小屋内查获分别装有净重4. 66公斤和12公斤毒品的20L三口烧瓶各1个;在厂房内查获分别装有 13200L液体和5500L液体的榨菜池各1个及大量制毒有机溶液、丙酮等制毒原料和多件反应釜、抽漏瓶等制毒工具。
重庆市公安局毒检中心检测:上述三口烧瓶和榨菜池内的物品均含有甲基苯丙胺。经测算,榨菜池中甲基苯丙胺重量共计52. 286公斤。
2011年6月至8月,公安机关先后将被告人景怀胜、侯洪武、段国良、周青荣抓获。同年8月21日,郑洪波主动到彭水县公安局保家派出所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景怀福、周青荣、侯洪武、郑洪波、段国良、景怀胜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提请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