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花竟拐卖妇女 浙江台州二男子获刑
中新网台州5月9日电(赵小燕 通讯员 朱利明)浙江台州两男子将一患有精神疾病的妇女拐卖,到手4000元钱。5月9日下午,浙江天台法院一审判决两人犯拐卖妇女罪,判处他们五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袁祥岳,1987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00年时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庭审理查明,去年10月,袁祥岳看见一患有精神病的妇女,便起了拐卖之心。他联系了一位褚姓男子,但该男子嫌弃妇女爱骂人没接收。
同年12月,袁又和另一男子董松洲联系。两人合伙家将妇女卖掉,得手4000元钱。董松洲分得其中900,而袁拿到余下的钱。
随后,袁拐卖妇女之事被女子家人知晓,无奈之下袁找到了被卖的女子,将其送回了其父母家。
后经鉴定,女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庭审中,法官问袁,为何要把女子卖掉?袁回答说,他把女子带回家都没人来追,公安也没人来查,加上口袋没钱了,就想把女子卖掉弄点钱花花。
法院认为,两人的行为犯拐卖妇女罪,遂依法判处袁祥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万元,董松洲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并追缴二人非法所得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