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入室盗窃被抓现行 为求脱身持斧头施暴
2012年05月14日 15:41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5月2日,(江苏)阜宁法院审结了一起由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在实施盗窃作案过程中因被发现而当场实施暴力,致使受害人3处受伤,该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4年。
2011年12月23日晚上,被告人王某(17岁)因无钱上网,即想到离其家不远的一个废品收购站内偷些东西去卖,在翻越该收购站的简易围墙后,王某在用于值班的一个简易工棚的门前捡起一把旧斧头携在手中,然后进入门半开着的房间,在桌上盗得一只价值人民币105元的旧手机后,王某又翻床上的衣服口袋,从而惊醒了正在熟睡的陈某(女)。
被告人王某因害怕被抓住,随即用手中的斧头击打陈某头部多次,致陈某昏迷后逃离现场。被害人陈某清醒后打电话给家人才被送到医院抢救,后经法医鉴定,陈某面部裂伤,头皮裂伤,右额骨粉碎性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盗窃作案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结合被告人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等情况,该院作出前述判决。(谢天德 黄雍容)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