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民法庭四年人均结案179件 方言助案件调解
中新网杭州5月15日电(赵小燕)浙江省高院今天召开了建国以来浙江法院系统最大规模的一次法庭工作会议,根据会上通报,作为该省最基层最贴近群众的人民法庭,2008年以来,共依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93495件,占该省总数的31.5%,而人民法庭法官年人均结案179件。
人民法庭是指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在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设置地通常为乡镇非城市中心地带。
目前,浙江全省共有诸暨枫桥法庭、萧山瓜沥法庭、乐清柳市法庭等222个人民法庭。
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浙江省共依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93495件,占全省总数的31.5%,诉讼标的总金额550亿元;依法执结案件52914件,占全省总数的6%,执结标的总金额24亿元。人民法庭法官年人均结案179件,部分人民法庭年人均办案达450余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省人民法庭所办案件中,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高达96.3%,位居全国第一。且其调解撤诉率正逐年上升,2011年为70.33%。
对此成绩,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表示感谢全体基层一线广大法庭干警认真履职和奉献。但他同时提醒,法院系统目前面临的矛盾纠纷更具敏感性、关联性聚集性等新特征,而基层社会管理中薄弱环节也在增多。
他要求全省人民法庭遵循“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
他特别提出,人民法庭法官应该向群众学习,譬如外地法官应当向本地群众学学方言。“民商事案件的调解中,不会讲方言很吃亏。会讲方言的,亲和力上去了,把案件调解了就是成功。”
曾在杭州江干区九堡、笕桥人民法庭工作过十年的朱学军目前是杭州地区的明星法官,他说,自己是土生土长的杭州人,但自己也会宁波、上海、绍兴等五六种方言,“方言是中学时就开始学的,在办案中又刻意强化了,确实对调解工作有很大帮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