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歌舞团原团长贪污演员劳务费获刑15年
昨天上午,中央民族歌舞团原团长贝宇杰因贪污腾格尔等演员劳务费和歌舞团招标过程中受贿,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现年57岁的贝宇杰,是国家一级演奏员。据检方指控,贝宇杰从2003年8月开始,担任中央民族歌舞团团长,负责该团的全面工作。中央民族歌舞团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的国有事业单位。贝宇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9万元,并两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31万元。
检方首先指控贝宇杰涉嫌贪污罪。2005年,甘肃省庆阳市举办香包民俗文化节。时任庆阳市市委书记的黄某与贝宇杰联系,希望邀请中央民族歌舞团参加此次演出,贝宇杰表示同意。2005年5月23日,庆阳市向贝宇杰提供的他个人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汇款9万元,作为中央民族歌舞团此次演出的演员劳务费。2005年6月,李卫红、腾格尔、吴彤等演员,参加了庆阳市香包民俗文化节的演出。贝宇杰将该笔9万元的演员劳务费侵吞,未向团里上交,也未向演员及工作人员下发。
此外,检方还指控贝宇杰涉嫌受贿罪。2006年,中央民族歌舞团业务排演楼舞台机械工程公开招标,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了该项目。2007年初,贝宇杰接受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销售部副经理许某邀请,单独与许某外出吃午饭,饭后收受许某给予的30万元,贝宇杰未上交单位或是退还。2009年8月之后,许某不再负责中央民族歌舞团的舞台机械项目,由该公司销售部业务员王某接手后期工作。2010年10月,王某得知贝宇杰的儿子将要办婚礼后,在上班时间到贝宇杰办公室,送给贝宇杰1万元。此外,检方还明确指出,王某并不认识贝宇杰的儿子,送钱后也未受邀参加婚礼。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接到贝宇杰涉嫌受贿30万元的举报后,对他展开侦查,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了贝宇杰受贿1万元及贪污9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以贪污罪及受贿罪并罚,判处贝宇杰有期徒刑15年。
贝宇杰
贝宇杰是唢呐演奏家,国家一级演奏员。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演出家协会理事。
197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政治部歌舞团任演奏员。1987年调入中央民族歌舞团任唢呐独奏演员。历任中央民族歌舞团乐队队长;业务处处长;团长助理。1999年任中央民族歌舞团副团长。(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