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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城管暴力执法多发溯因:编制模糊 素质良莠不齐(3)

2012年05月20日 03:52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视点:应提升城管公仆观念和法律意识

  重庆工商大学教授 段庸生

  问:城管打人为何屡禁不止?

  答:一些城管成员组成及素质不专业是主要问题。城管首先是服务者,是为城市市民提供后勤与保障的,正如小区物管服务,他们不应是特权阶层。不过,稍熟悉中国城管现状者都知道,中国城管人员来源途径和成分多少带有“特权”色彩,良莠不齐问题较严重。这使本不应具有行政特权的城管反而成了事实上的特权阶层。表现为日常工作中执法不专业,缺乏公仆意识,习惯高高在上。即使处理违法违纪事件时也存在不讲规矩,不依法办事等问题。

  比如报道中出租车司机交通违规在先,如果依法办事,处理得当,本应受到百姓赞誉。事实上却由于城管本身的素质和观念问题,使得事件走向了另一端。

  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国家的公招机制,汰换不合格的城管,只有一批批具有公仆观念与法律意识的高素质人员充实到城管队伍后,方能谈得上城管的职业化,也才能做到依法管城。

  问:有观点认为避免城管与百姓执法冲突的着力点应双管齐下,你怎么看?

  答:城市文明是大家的事情。重庆个别出租车司机不遵守交规是家常便饭,高速路逆行、市区强行超车曾引发恶意交通事故。其窗口形象很难与直辖市地位匹配。一旦遇到强行超越对象是城管,更显示出“蛮横”嘴脸,一旦被打,又变脸为无辜者。城管打人固然不对,应受到谴责。然而,在为乘客生命服务的出租车司机不尊重乘客,违法违规行驶也应受到谴责。

  视点:应出台法律界定规范城管权责

  重庆金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武斌

  问:为什么会有城管打人现象存在呢?

  答:城管打人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还有逾演逾烈之势,城管打人不仅广受社会各界强烈谴责,而且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不稳定的社会因素。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城管队员缺少法律修养,法制意识淡博,素质低下;二是以执法者自居不尊重执法对象,特权意识严重,为所欲为;三是城市管理的基层部门管理不到位,甚至对某些城管队员的违法行为包庇纵容,以致最终酿成恶果。

  问:取消城管现实吗?

  答:不现实,目前社会还需要城管。城管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面临危机。当城管打人的新闻已麻木了公众的观感与神经时,有人开始呼吁取消城管。但如果我们因此认为某种权力存在着天然的善恶之分,那就错了。除了明确权力的赋予、监督与约束之外,权力很难自动走上良善。因此,最好的办法还是对城管的监管。

  问:城管打人的根源何在?

  答:城管制度已实行多年,依然没有一部法律来明确界定其权责,这才是“城管打人”的根源所在。 要养老虎,一定要修铁笼子,没有铁笼子,就不要养老虎。对于城管,如果目前还没有办法撤消,就必须修好体制、政策的“笼子”,让其在法定范畴内活动,不能放任目前这种状态继续下去。否则,小摊小贩没有威胁城市秩序,城管倒有可能成了城市的不和谐因素。本报记者 李国 王瑜 通讯员 罗小光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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