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频入室盗窃几乎不留痕 警方提取指纹擒获
核心提示
今年春节前后,兰考县连续发生数起入室盗窃现金案,犯罪嫌疑人手法娴熟,从下水管道上爬到室内进行盗窃,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一时间,一些居民纷纷加装防盗窗,甚至在卧室也装上防盗门。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引发“全城戒备”的神偷竟是一个17岁的少年……
A
大盗出没
2012年4月12日早晨,兰考县城关镇居民秦某起来到楼上叫女儿上学,突然发现自己的外衣在楼梯上扔着,一摸口袋,里面装的600元钱不见了。秦某赶紧喊丈夫袁某,袁某一听,随即下楼,发现装有4万元现金的袋子也不翼而飞了……
接到报警后,兰考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察,技术民警立即联想到了2012年春节过后的几起入室盗窃案件。
2012年1月5日凌晨,兰考县城关镇居民魏某家中被盗现金3.5万元,现金就在魏某家卧室里侧的床头柜上放着,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被盗走,魏某发现后吓出一身冷汗,要是有人报复自己,后果岂不是不堪设想。
2月22日凌晨,少妇韩某被盗现金1万多元,而放现金的包就在自己睡觉的脚头放着,韩某更是一阵恐惧……
在上述3起案件中,勘察现场的民警发现盗贼是从受害人家中的二楼窗户进入,然后下到一楼,进入卧室行窃,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后来,还有3起案件,窃贼的进出口更为隐秘。
3月9日凌晨,孔某的超市被盗现金4000余元,超市门窗完好,没有进入的痕迹。
3月15日凌晨,家庭主妇王某早上起来做饭,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掉在地上,她也没有在意,以为是自己无意间掏掉的,就拾起来装兜里,却又突然发现兜里的200多元钱不见了。王某楼上楼下四处看看,没有发现有窃贼进入的痕迹。
4月8日上午,一家洗脚城的收银员上班后,发现抽屉被盗,里面的1000元钱被盗,就立即叫值班的保安查看视频监控。监控显示,在凌晨3点多钟的时候,大厅里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个人影在大厅里出没了一会儿,竟然进了保安的值班室。保安衣兜里的200多元钱也不见了。
一时间,谣言四起,说兰考县城来了一个“飞天大盗”,飞檐走壁,身轻如燕,酷似传说中的“大盗燕子李三”。一些居民闻之色变,纷纷在家中安装防盗窗,甚至三楼四楼的住户也安上了防盗窗。更有甚者,还有人在自己家的卧室装上了防盗门!
接二连三的入室盗窃现金案件频发,也给公安机关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兰考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良民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刑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这一系列案件。刑警大队教导员袁岁旗、副大队长周义良带队侦破。
案件的侦破,首先从现场勘察入手,尽可能多地找到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信息。
专案组民警反复多次对现场进行详细查看,发现盗贼采取的作案手法是从住户楼后的下水管道攀爬至二楼或者三楼,然后进入住户家中,以现金为目标,大肆作案。民警根据现场情况,推断犯罪嫌疑人身材较瘦,年龄不大,但绝对是个“老贼”——胆大心细。
专案组民警会同技术中队民警,又详细地对现场进一步勘察,不放过任何疑点,苦苦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专案民警发现,那几起进出口隐秘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是从被盗人的邻居家进入,就是从一个很小的窗口进入,现场都没有发现有价值痕迹。
专案民警和技术中队民警讨论后,决定扩大勘察范围。
在4月12日被盗现金4万元的案件中,民警发现盗贼也是从秦某的隔壁邻居李某家进入秦某家中的。李某家没人,民警让秦某和李某取得联系,到李某家中进行勘察。李某回到家中,发现自己家中也有被翻动痕迹,但是没有盗走东西。
民警经过仔细勘察,发现从李某家进入秦某家的窗台上,留有一枚指纹,还非常清晰,大家心中暗喜。
经过比对,一名嫌疑人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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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长吉今年17岁,身体消瘦,体重还不到45公斤,但身手却异常敏捷。蔡长吉告诉专案民警,他从六七岁就开始盗窃,至今已经10年了。
蔡长吉6岁时就没了母亲,父亲带着他和妹妹入赘到了兰考县张君墓乡的一户人家,而这户人家本来就有三个孩子。两个家庭,五个孩子,矛盾很快就显现出来了。尤其是在蔡长吉和继母之间,矛盾天天都有。
蔡长吉说,在这样特殊的家庭里,他每天不挨打就挨骂,起床晚了也挨打。蔡长吉的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对他和妹妹几乎不闻不问。蔡长吉在继母那里没有得到过一丝温暖。一次,蔡长吉的继母又打他时,他选择了逃离。
拖着受伤的腿,这个六七岁的孩子漫无目的地流浪到了兰考县城。才六七岁的他饿着肚子在县城里游荡,看着身边熙熙囔囔的人群,看着别的小朋友有父母接送上学,他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说起那时的日子,蔡长吉的声音里依然带着哭声。
在饥饿中,蔡长吉第一次伸出手去偷东西,从此没再停手。
这期间,蔡长吉的父亲来找过他,并将他带回了家。可到家后,继母的脸色依旧,没有几天就又打了他,并且当着父亲的面,而父亲连一句阻拦的话都没说,这让蔡长吉心中比第一次跑出家时多了几分对父亲的失望,他再次选择离家出走。
后来,蔡长吉从开始的为生计而盗窃变成了为享受而盗窃,而且不断积累和总结盗窃经验。他只瞄准现金,其他的基本不偷。他个子小,身体轻巧,基本上每次都是顺着下水管道爬到二楼或者三楼,找到没有防盗窗的窗户进去,脱下鞋子,从容不迫地摸进别人的卧室窃取现金。
民警讯问得知,在最近一年多来,蔡长吉入室盗窃16起,盗窃现金10余万元。他盗窃得手后,就住宾馆、上网、赌博、出去旅游,钱花完了再去盗窃。
那次盗窃了4万元现金后,蔡长吉连夜离开兰考,从开封坐火车去北京旅游,没想到回来时在火车上又被别人盗走了2.5万元。
编完这篇稿件心情很沉重,17岁,多么美好的年龄,本应在教室里读书、在操场上运动,然而,这个男孩的17岁却跟犯罪联系在了一起。
蔡长吉从小就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机会,也缺失了家人的关爱,在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四处流浪。10年间,他可能关注更多的是让自己生存下去的手段,而这些手段就包括盗窃。
青少年违法犯罪,被国际社会认为是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而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其成长的不良环境有直接因果关系。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家庭结构和功能残缺,会对其心理产生严重伤害和扭曲。蔡长吉走到今天这一步,可以说他的父亲和继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犯了法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作为他们的父母,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抓住一个盗窃的青少年是容易的,但如何防止青少年犯罪以及如何帮助这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走上正道却并不那么容易!这是一道难题,需要我们用心去探索、解答。(河南法制报 □记者张东实习生赵龙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