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精中毒死亡 家属状告5名酒友索赔22万元
陈先生与朋友一起喝酒,因酒精中毒、突发急性心肌梗死死亡。无依无靠的家人以处置不当为由,将与陈先生一起饮酒的5名酒友告上法院。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今天上午,陈先生的父母和妻子都在湖北老家,只有代理人来到法院参加庭审。“他(陈先生)父母都70多岁了,妻子也只有1000余元的工资,可以说陈先生是一家人的经济支柱,今后老人的生活都不敢想象。”
在起诉时,原告方包括陈先生的父母、妻女四人,然而今天到法庭上,原告却少了一个人。“陈先生的女儿今年3月在学校意外死亡了。”代理人的一句话让法庭上的法官和旁听人员都有些诧异,两年不到连遭不幸,这一家人的不幸让大家唏嘘不已。
2010年10月26日下午,陈先生与5名同事和朋友一起喝酒谈事,其间陈先生醉酒。当晚7时30分许,陈先生被送往第二炮兵医院抢救治疗无效,几个小时后死亡。医院诊断为酒精中毒、突发急性心肌梗死。
原告代理人说,出事后,因为陈先生的女儿还在上大学,而家里的经济来源又没了,家人就找几名被告,希望他们能给予一些资助。“但他们一直推,原告方也是没办法了。”对于起诉的依据,代理人表示,陈先生酒醉去厕所,被告几人都没在意,还是清洁工发现的异常情况。事发地离二炮医院很近,但几名被告没有及时打电话报警或叫急救车,而是抬着他去的医院。6时30分发现陈先生出事,而医院记录7时50分才接诊。中间耽误了很长时间。被告几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在抢救过程中明显处置不当,对陈先生的死亡应承担责任。
代理人说,因为陈先生有疾病,应承担主要责任,只向5名酒友按30%的比例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万余元。
据记者了解,陈先生曾在湖北老家当老师,后因受伤,加之女儿在北京上大学,他才来到北京休养,并和被告之一的静老师一起开办了一家教育机构。而被告的5个人全是老师,也是陈先生的湖北老乡。
今天,5名被告的老师只有郑先生一人来到法院,而其他4人3人经法院公告传唤,1人签了传票但均未到庭。“事发后,他们都换了电话,我也联系不上。”郑先生说。
被告郑先生在法庭上回忆了事发当天的经过。“由于陈先生的公司需要老师,陈老师让他们一起去公司登记。当晚陈老师特别高兴,招待我们在公司里吃饭喝酒。陈老师平时很谨慎,吃饭最多喝三两酒,从不多喝。那天他倒了不到二两酒,吃了也就20多分钟,酒还没喝完呢就出去了。我们都是客人,也就没在意。大概半个小时后,大厦清洁工发现陈老师在厕所里蹲着起不来,叫他也不吭声,这就来通知我们。后来大家把陈老师抱回房间,发现他手很凉。由于离医院很近,我们才没叫出租车,就把他送到二炮医院,那时是7时15分,没有拖延时间。”
郑先生说,在医院抢救之后,大夫就说人不行了。“我们当时很难接受,好端端的一个人,也没喝多少酒,怎么说没了就没了。医院说,喝酒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要命的是急性心肌梗死。如果今天不喝酒,可能有事也可能没事,但明后天就不好说了。”
对于原告的索赔,郑先生表示,如果站在老乡、朋友的角度,私下调解,他出于人道给2000元没问题。但他们上法院来告,他不但不接受,还会有想法,不同意赔偿。他否认家属事发后找他协商过。
“你们知道陈先生有心肌梗死吗?”法官询问被告。“我们不知道,连他妻子也不知道。”郑先生说:“陈先生有一次也是喝了酒,结果连家里楼梯都上不去,在楼下坐了好久。但当时也没有好好查查。这都是他妻子事发后才和我们说起的。”“你们有人劝酒吗?”法官接着问。“没有,他是老板谁会劝酒,而且他连二两酒都没喝完。”郑先生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救助的义务,没有过错。
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郑先生几乎是一直皱着眉头,很是懊悔。“以前我们聚会喝点酒,什么事都没有,没想到会出这种事,真是没想到。特别是他女儿的事,我今天才知道,太意外了。能从农村里考出来很不容易,女儿是陈老师最大的希望……”郑先生念叨着说。
“陈老师是个爱张罗的人,隔三差五叫我们一起打牌。”回忆起以前的场景,郑先生难得有了点微微的笑容。“现在他不在了,我们这些老乡聚会都很少了。”一次意外让郑先生也改变了许多。“过去一年半了,但这件事给我们的影响仍然很大。我们现在喝酒也很注意了,不常喝酒也不多喝。平常注意锻炼。”同时,他也奉劝所有人适度饮酒,不要劝酒,注意自己的身体。
相关案例
韩先生参加聚会,因饮酒突发身体不适送医不治身亡。家属将11名酒友起诉,索赔46万元。
法院认定,韩先生生前曾做肾移植手术,且有高血压,他明知健康欠佳仍参加聚餐饮白酒,应承担自身责任。现无证据证明11名酒友恶意劝酒,也积极救助,对韩先生死亡不应担责。但基于公平原则,他们应各自补偿家属经济损失8000元,共计8.8万元。(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