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为哥们义气协助同伴劫杀的哥 抢得400元
迷失的花季——关注未成年人犯罪
少年“讲义气”竟助同伴劫杀的哥
检察官:辍学少年浪迹社会易失足
没钱花,三少年便合伙抢劫出租车,为掩盖罪行,甚至将出租车司机捅死,你能想象吗?更让人吃惊的是,一名少年本不缺钱,却出于“哥们义气”,朋友一说,就跟着去了!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两年审理的案件中,青少年共同犯罪案件占所受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近80%,抢劫、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所占比例逐年上升,其中不少人都是“哥们义气”大于法律意识,作案时根本没想到自己将面对怎样的法律后果。
缺钱花找“哥们”帮忙抢劫
2011年11月24日22时许,16岁的小志、15岁的小星和17岁的小田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从饭店走了出来。他们是阿城区某饭店的杂工,因为每天吃住在一起,成了“好哥们”。为首的小志父母离异,自小就由残疾的爷爷奶奶照顾,没上过学,颇有些“社会经验”,因此,同样是初中毕业就辍学的小星和小田不自觉地将小志奉为“大哥”。
这天下班后,他们没急着回宿舍,而是按前一天约好的,在街上寻找出租车司机,伺机抢劫。“如果司机反抗,大家就一起动手。”小志有些兴奋地说。年龄最小的小星却有些打退堂鼓,虽然他家说不上富裕,但不愁吃穿,父母让他打工,只是想让他长点见识,并不需要他赚多少钱。“现在抢劫,要是被爸妈知道后果会很严重。”小星嘀咕着。
可能是见小星有些退缩,小志“打气”道:“咱们昨天晚上可是约好了的,要做点够‘爷们’的事,哥现在缺钱花,兄弟们要帮忙,谁‘掉队’谁就是骗人的小子,以后不能信!”此言一出,三人都兴奋起来,当晚便抢劫了出租车司机4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两日后,他们又抢劫了一名出租车司机700余元,并用刀扎伤司机手臂。
三少年乱刀捅死出租车司机
两次得手,让三名少年的胆子越来越大,行为也越发疯狂。2011年12月1日,小志提出:“这回干次大的,把车开走才值钱,如果司机反抗,就把他废了。大家谁都不许‘掉队’,一起动手。”
这次,他们带了绳索、尖刀、棍棒,夜里打车谎称去双峰镇。车行至偏僻处,小志向两个小兄弟使了个眼色,接着拿出尖刀抢劫。毫无防备的出租车司机没想到,这三个稚气未脱的少年竟会抢劫。的哥一边拿钱稳住他们,一边减慢车速。慢慢将车停靠在路边后,的哥悄悄打开车锁,趁小志三人低头找钱时逃走。三人追了一段路未成功,便返回出租车,准备将车开走,不想汽车发生故障。
三人气急败坏地返回阿城时,发现了正在路边打电话的被劫司机。小志说:“他可能在报警,咱们快点过去,灭了他。”于是,三人冲了过去,乱刀将司机捅伤。等民警赶到现场时,司机已经抢救无效死亡。
连续3起恶性抢劫案件引起了阿城公安分局的高度重视,经过排查、询问,案发两日后,民警在三少年工作的饭店将他们全部抓获。目前,小志三人已被批捕。
检察官:共同犯罪“相互鼓励” 后果更可怕
据阿城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王福有介绍,近年,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呈上升趋势,且恶性案件时有发生。这是因为未成年人从众心理强,缺乏稳定、成熟的价值观,情绪容易失控,也很容易被人左右。对他们来讲,单个人作案不仅成功率不高,而且也无法承受犯罪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因此,他们经常纠集几人共同作案,有的甚至形成犯罪团伙甚至犯罪集团,这就使得共同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俨然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查科科长王春艳告诉记者,为追求一时享乐铤而走险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胆子也越来越大,在他们之间,“哥们义气”大于法律意识,他们作案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将面对怎样的法律后果,而且,共同犯罪者还会“相互鼓励”,集体强化犯罪意识,这样造成的后果更为可怕。
王春艳表示,辍学走入社会的青少年,缺乏接触法律教育的机会,面对社会角色的转变,他们非常容易被不良情绪和不良人员左右。如果此时不能给予及时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法律知识干预,这些青少年很可能会因此误入歧途。(见习记者 孙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