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破获特大拐卖婴儿案解救31名婴儿(图)
2011年11月17日,昆明铁路公安局从昆明火车站一起拐卖儿童个案入手,以案循线,抽丝剥茧,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65名专案组成员历时192天,辗转7省10市行程6万余公里,成功破获“2011.11.17”公安部督办拐卖儿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6名(男26名、女50名),解救被拐卖婴儿31名,彻底铲除了一个集供、转、运、销为一体特大拐卖婴儿犯罪团伙。
初现端倪昆明火车站“假面妈妈”现形
2011年5月17日10时许,昆明火车站候车室里早已坐满了等待验票上车的旅客。
不远处的角落里,一位“妈妈”抱着孩子静静地站在原地,任凭怀中的孩子哭闹不止,她仍目不转睛地看着电子显示屏上开往河北方向的候车信息。
“你的小孩是不是饿了,需要帮助吗?”执勤民警热情地问到。“哦哦,没事没事……”这位“妈妈”方才回过神来,同时脸上掠过一丝恐慌。“去,去河北老家……”
细心民警很快注意到这位“妈妈”除随身携带了个小挎包外,没有其它孩子用品。民警巧妙询问 “小宝贝四五个月大了,是今年出生的吧,叫什么名字啊?”“叫……叫小英,是去年,哦不,是今年生的……”眼前这位“妈妈”越发紧张起来,显得语无论次。
三天两夜的长途火车、嗷嗷待哺的婴儿、“单身”的母亲、简单至极的“行李”、支吾的言语、慌乱的神情,让细心的民警从中发现了端倪。
随后,这位“妈妈”被请进警务室进一步盘查。经耐心盘查,该女子陈某(34岁,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人)交待:抱着的婴儿是在文山州花1万元向当地一陌生男子购买,准备带到河北后以3万元价格进行高价贩卖。随即,陈某因涉嫌贩卖婴儿被昆明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
寻踪觅影 人贩子“刘姐”淡入警方视线
同年11月,昆明铁路警方开展站车查缉,相继在火车站候车室查获柳某、唐某、罗某、罗某、张某(均为云南昭通人)5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女婴4名。通过串并案件发现,4名女婴系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刘姐”处,以8000-10000元不等价格购得,贩卖至河北邯郸、邢台市等地。
随即,昆明铁路警方因势利导,组织精干力量围绕该案缜密侦查,成功抓获提供婴儿的犯罪嫌疑人陆某(男, 49岁,云南文山州砚山县人)。
11月7日,昆明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在列车上再次查获1起贩卖婴儿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女,云南昭通人),解救被拐女婴1名。其交代:婴儿系从砚山县“刘姐”手中花8000元购得,准备带至河北高价贩卖。接连5起贩卖婴儿案件都指向了云南砚山“刘姐”。
案情层层上报,昆明铁路公安局迅速了成立由何伟国局长任组长,陈红跃处长、徐文彬处长任副组长的“2011.11.7”专案组。公安部将此案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第298号督办案件,定名为“2011.11.7”专案。
深度串并 四个“狼窝”浮出水面
11月3日深夜,昆明公安处刑侦支队办公室灯火通明,人声交织,20余名侦查员团团围坐在会议桌旁串并案件信息。5起拐卖婴儿均向“刘姐”购买,贩卖至河北邯郸、邢台等地。“刘姐”女子是谁?是否与到案嫌疑人陆某存在某种联系?
随后,专侦查员昼夜兼程火速赶往文山州砚山县。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侦查员查明:“刘姐”(42岁,文山州砚山县人)系陆某的妻子,且刘某的女儿陆某、儿子陆某某、儿媳陆某均参与了贩卖婴儿犯罪活动,系家族式贩卖婴儿犯罪团伙。
通过对到案犯罪嫌疑人审讯,专案组有了重大发现:除陆某、刘某家族长期与砚山县盘踞着4个贩卖婴儿的犯罪团伙合作。即:姚某(男,38岁,砚山县人)和李某夫妇拐婴犯罪团伙;王某(男, 44岁,砚山县人)和侬某夫妇拐婴犯罪团伙;王某、段某夫妇拐婴犯罪团伙;王某、王某某兄弟拐婴犯罪团伙。更令人惊讶的是:犯罪团伙成员为谋取暴利,相互勾结且手法老练,只需三天就可完成一笔“供、转、运、销”跨省交易。这些婴儿究竟还要被卖给哪些人?究竟是什么样一伙人在外地干着收买婴儿的不法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