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院建廉政档案和工作日志防“庸懒散贪”
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为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政状态的监督,该院起草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据了解,目前该院纪检组已建立166份廉政档案,涵盖个人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等内容。
据了解,廉政档案的适应对象为省检察院副处级以上干部,第一分院、第二分院、海口市院、三亚市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廉政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个人住房情况、主要立功受奖情况、违规违纪及受处罚情况、收受及上交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情况、出国(境)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本人年度考核表、本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勤政廉政问题及核实处理情况。廉政档案材料由个人及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弄虚作假者一律追究党纪检纪责任。
目前,省检察院纪检组总共建立廉政档案166份,其中包括省院119份,分市院领导班子25份,基层院检察长22份,每份档案均经严格核查,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与此同时,省检察院还将根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执法档案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同案同步、实时实地监督。对检察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存在执法过错的,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迅速介入、迅速查处,启动问责机制和报告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相关领导的责任。
另外,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每个检察人员每天必须实事求是填写“检察工作日志”。这是省检察院为强化对全省检察人员工作作风的管理,组织研发的“海南省检察机关工作日志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日志管理系统)。透过这个日志管理系统,检察人员每天做了什么、完成工作情况、爱岗敬业或平庸懒散均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检察人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了制度化管理水平。
据悉,该系统自今年春节后开始投入使用,旨在将全省检察人员每天的工作情况以日记的形式记载于同一信息平台上,如果内容不实或者不填写则会被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与提拔任用使用干部挂钩。该日志管理系统在全国检察系统属开先河之举。(南海网记者刘嘉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