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摩托撞死人被终身禁驾
2012年06月11日 10:49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在“醉驾入刑”施行以来,仍有一部分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这样的行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制裁。保山一男子杨某某在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上行人致其当场死亡。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6月4日,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依法吊销了杨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他成了“醉驾入刑”以来保山终身禁驾第一人。
去年11月18日,家住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大栗树村委会的杨某某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320国道永昌路段由南向北行驶,零时05分,当杨某某行驶至国道320线K3372+150米处时,撞上了行人马某,造成其当场死亡。
今年3月26日,保山市隆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接到判决书后,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法给予杨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崔敏 辉俊甫)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