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植入广告张冠李戴 引两公司对簿公堂
中新网上海6月12日电 (陈静 王治国) 一部名为《夏家三千金》的青春偶像剧在荧屏热播,却让两家经营珠宝首饰的同行对簿公堂。据悉,这也是国内首起判决的电视剧植入广告虚假宣传案。
该剧导演错将北京珂兰信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珂兰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吊坠作品,放进了上海卓美珠宝有限公司(下称卓美公司)的首饰盒中。珂兰公司因此将电视剧摄制方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下称辛迪加公司)及卓美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珂兰公司和卓美公司分处京沪两地,虽然同为珠宝饰品经营者,却一向“井水不犯河水”。在电视剧《夏家三千金》第二集约24分钟处,为了给女友庆生,剧中人物皓天与母亲到珠宝店选购首饰,此时,镜头里显示出卓美公司克徕帝珠宝的“CRD”标识;随后,皓天将首饰送给友善,首饰盒上有明显的“CRD”标识。
打开首饰盒后,作为道具出现的项链吊坠却与珂兰公司设计的《天使之翼吊坠》美术作品造型基本相同。该剧播出后不久,就有网友发贴称,他为女友购买的吊坠款式与热播剧《夏家三千金》一样,于是向女友吹嘘。谁知,细心的女友却发现了吊坠与首饰盒“张冠李戴”的漏洞,向男友提出质疑。
这一质疑最后传到了珂兰公司。2011年5月17日,珂兰公司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维权声明,称这种行为“严重地侵犯其著作权”,“已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珂兰公司认为,辛迪加公司与卓美公司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电视剧中使用与“天使之翼”吊坠实质相似的饰品,误导了观众和消费者,严重地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构成虚假宣传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在《法制日报》、新浪网首页、卓美公司官网首页分别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5.7万余元。
珂兰公司的产品怎么会摆进了卓美公司的首饰盒里?随着庭审调查的深入,事情脉络逐渐清晰起来。据辛迪加公司介绍,尽管自身是电视剧《夏家三千金》的摄制单位,但实际拍摄工作由外聘导演工作室完成。
卓美公司在庭审质证中辨认后指出,播出画面中,除演员选购珠宝的镜头外,“天使之翼”吊坠及克徕帝首饰盒的特写镜头并非在店内拍摄。
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珂兰公司与卓美公司同为珠宝首饰产品的经营者,存在竞争关系,而本案电视剧中的相关情节却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公司设计、生产或销售了这款吊坠,损害珂兰公司的合法权益。法院因此认为,两被告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其中,辛迪加公司明知系争项链吊坠与卓美公司无关,却将其与有着明显品牌标识的首饰盒一并使用,导致引人误解的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卓美公司未对宣传内容及可能产生的宣传后果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对虚假宣传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赔偿珂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7万余元,互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