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返利网站涉嫌网络传销被查 金华政府回应
(浙江)金华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
回应“万家购物”被查有关谜团
6月11日,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万家购物”返利网站因涉嫌网络传销,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目前,公安部门在金华全市范围内抓捕了涉案人员47人,其中刑事强制25人。
“零成本消费”模式迅速扩张
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万家购物”网站也同时成立。
成立之初,“万家购物”只是一家年营业额165万元的第三方导购网,网站业务基本局限在金华地区。然而到今年5月底,“万家购物”已在全国2300多个县区设有代理点,实体联盟店遍布全国2300多个县市,共有9万多家加盟商,拥有分红权的高级会员70万多人。
吸引如此众多的消费者和加盟商成为“万家购物”的会员,正是“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这样诱惑性极强的返利模式。
按照万家返利模式规定,加盟商每销售500元金额的产品,需上缴16%的佣金给“万家购物”,这16%就是“万家购物”的返利来源。譬如,加盟商销售了1000元商品,就必须拿出160元上缴给“万家购物”。
对消费者而言,“万家购物”以每500元划为1个分红权,就是说消费者购买500元商品,就可以得到1个分红权,1000元就是2个分红权。以此类推,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如果你消费了500元,一天可能收到1元钱,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取现。从理论上分析,500天后,消费者便可能收回全部消费款,最终成为“零成本消费”。
电子商务外衣下的传销内核
也许有人会问:“万家购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开办了两年。期间,政府管理部门是否存在缺位问题?
类似“万家购物”的返利网站在全国范围内出现2000多家,与其手法上的蒙蔽性与欺骗性密切相关,其合法性与非法性、网上与网下、真实交易与虚假交易相互交织在一起,蒙蔽了对其性质、风险的判断。
起初,“万家购物”的返利模式被看成是一种电子商务的创新模式,“摸着石头过河”,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这种第三方导购平台被传销组织者利用,初级模式逐渐发生了变异,网站运营态势日趋复杂性并具有争议性。
尤其是2012年2月15日,“万家购物”推出“一元返利”超高回报政策以后,加盟商和会员数量急剧扩张。不少会员钻了返利购物模式的漏洞,只需缴纳16%的“佣金”,不再进行线下商品交易,即虚假消费。其结果,“消费返利”变成了“投资返利”,而网站也从“返利促销”逐渐成为“返利投机”的金融游戏,直至涉嫌传销。
更为严重的是,“万家购物”在给高级会员返利的同时还出现了团队计酬现象。“万家购物”网站设有不同级别的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等,每一级代理(商)都可根据自己吸纳加盟商的业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取佣金。高额的佣金刺激各级代理(商)不断拉拢新成员加盟。这使得加盟行为实质上成了“拉人头”,用后来加盟者交的佣金去堵前面返利的窟窿。有专家指出,“万家购物”返利模式的实质就是穿着电子商务新经济外衣、换上高科技内核的新型网络传销行为。
针对这一模式的风险,金华市有关部门曾多次发出消费警示:“万家购物网站红利计划存在很大风险,消费者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和经济损失。”并对“万家购物”有关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持续调查整改工作。然而,受既得利益的诱惑,卷入传销活动的人员不断增多。直至5月25日,有关部门果断责令停止“一元返利”促销政策以后,才得以遏制。
投机返利不是真正的电子商务
随着“万家购物”的扩张,国内返利网大量出现。法律界人士说,近日来崩盘的返利网,不是真正的电子商务,没有真实的交易为基础,返还的也不是网站的合法利润。大部分返利网在初期合法的市场行为到后期演变为投资骗局这一过程中,执法部门难以界定,无法有效监管。
“万家购物”的返利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实体传销,没有人头传递,加入的会员也不需要门槛,只要网站注册即可加入,也没有对会员进行洗脑培训。而随着外界争议的逐渐增多,“万家购物”不断地根据社会质疑声进行调整规避,使其非法传销的内核更具隐蔽性和复杂性。
由于“万家购物”巧妙地从表面上规避了典型传销现象中的拉人头、入会需门槛等特点,隐蔽性很强。“万家购物”相关负责人曾说,公司不遗余力打击“虚假消费”,但实际上却为了收取更多的佣金一直在变相纵容。
有会员称,今年年初,“万家购物”的返利下降到几角钱一天,甚至几分钱,出现了明显的不可持续现象。从2月15日开始,每一个有效积分每天获得的返利又确定为一元钱,参与人群又大量增加。
“万家购物”的网络传销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金融秩序,影响十分恶劣。由于该案涉及面广,人员众多,相关侦查工作仍在进行。金华市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积极营造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问“万家购物”
问:起初,“万家购物”网站是被视作“创新模式”的电子商务的,为何又被定性为涉嫌网络非法传销被查处关闭?
答:“万家购物”确实是一种电子商务模式,但在发展过程中,这种第三方导购平台被传销组织利用,初级模式逐渐发生了变异。调查证据表明,亿家公司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会员、VIP会员、金牌会员等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会员,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问:消费者如何判断是真正的传统消费返利还是网络传销呢?
答:金华市共有涉网企业19330家(不含个体户),类似万家购物经营模式并实际正在经营的企业只有16家。判断网络传销的原则主要有两个:一是是否存在虚假交易;二是返利过程中是否存在发展下线事实。
问:万家购物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那么参与网站返利的代理(商)和会员应该如何定性呢?
答: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都是以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发展加盟商和会员,从下属各层级的消费额累加计酬,按照《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这样的行为涉嫌组织或参加传销,将依法予以刑事追究或行政处罚。
问:电子商务是新生事物,政府今后将如何进行监管?
答:电子商务是新兴经济,应大力发展,但要严防打着电子商务旗号进行传销等犯罪行为的活动,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监管,需要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能,通力合作,共同监管和规范。
另外,“万家购物”类网站存在大量虚假消费,也不是真正的电子商务。(由金华市有关部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