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钱失败后打伤店主 盗窃变抢劫获刑2年
2012年06月14日 16:52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一聋哑人在服装店里实施盗窃,被发现后拒不归还,为挣脱逃跑,竟咬伤女店主左手,踢得女店主腹部多处软组织挫伤。6月14日,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20日,李某来到益阳市资阳区古道街一服饰店内,趁店主兰某不备,从店内收银台一黑色皮包内盗得4100元藏于自己裤子里准备逃跑,不料裤腰部露出的一张未塞进去的百元钞票让兰某警觉地发现了异样。
兰某一把抓住李某问他是不是偷了钱并要他把钱交出来,见其盗窃行为败露,李某狠狠地朝兰某左手咬去,又冲兰某的腹部连踢几脚,挣脱逃跑。兰某见状,高呼“抓贼”,在场五六个群众听到后帮忙追赶,李某捡起一根木棍朝追赶群众打去,慌不择路的他冲到一居民家内,被赶到的群众按到在地,兰某赶来从该男子裤腰部找到被盗窃的现金4100元。群众报警后李某被公安干警抓获。
法律链接:
盗窃转化为抢劫: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定抢劫罪。(王婧)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