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公司集资利息高 赌棍诈骗近邻13万元
中新网南京6月20日电(王林萍 朱晓颖)曾因赌博被罚款的高某赌性不改,为还赌债竟谎称公司集资利息很高骗取邻居钱财。6月20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于2000年至南通一纺织物有限公司担任销售员,因工作关系,手上存有4张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信纸。2007年10月某日,孙某在启东一银行取钱时,遇见邻居陈某存钱,正因赌博输钱而资金紧张的他产生了骗借之念,即虚构其公司因扩大经营向员工集资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向陈某借钱谎称参与集资,陈某信以为真。孙某于2007年10月15日至2008年4月3日期间,先后向陈某出具盖有纺织公司印章的借条,3次骗取陈菊人民币合计130000元。赃款部分被孙某还贷、部分被挥霍。
2008年第一张借条到期,陈某要孙某支付本息,孙某因支付不出便逃之夭夭。找不到孙某的陈某一怒将纺织公司告上法庭,纺织公司接到传票后立即报警。2011年12月6日受不了良心谴责的孙某主动到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案发后,又全部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