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团伙以传销形式卖楼盘1年获利数千万元
盘锦一男子与山东某项目楼盘签订销售协议,但房子并不如预期好卖。
听信蛊惑,男子决定将传销手段引入楼盘销售,通过互联网招募会员,一年时间获利数千万元,会员遍布6省21市。
因牵涉地域广泛,涉及金额巨大,案件成公安部督办案件,最终涉案传销团伙栽在盘锦警方手中。
售楼网站暗藏传销信息
“5A级景区、海景养生房。”出现在盘锦街头的这则山东某楼盘销售广告曾吸引了无数盘锦人的目光。
4月初,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发现市内不少居民登陆一名为“山东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网站,该网站是以会员注册的形式在网站中进行交流活动,并带有注册账号及会员账号。并且该网站的大部分链接被设置为加密,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成立于去年3月份的网站,是以销售房产为名,以逐级发展代理会员为盈利的网络传销网站,其会员遍布辽宁、山东、安徽、河南、山西、河北等6省21市,吸收各级代理商近千人,共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昨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李春龙介绍,从去年3月份开始,山东省某市一楼盘在盘锦设立的办事处人员王某、邹某夫妇,以销售海景房为名义,声称交纳26800元会费可以减免部分购房费用并成为会员,以进一步发展下线会员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吸收会员。
6名组织者落网,被起诉
5月14日,警方得知王某一伙人准备于16日在山东组织600余人召开宣讲会。随即办案人员赶赴山东省,对王某传销团伙成员进行抓捕。
5月16日10时许,民警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抓获,并于次日上午,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盘锦。同时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在盘锦落网。
经审查,今年35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户籍是沈阳新民市,与妻子邹某长期生活在盘锦,两人伙同销售人员高某、彭某自去年3月份以来,在辽宁、河南、山东等地开始策划传销活动。
王某承认,去年起代理了山东某楼盘在盘锦的销售工作,但销售情况并不理想,通过朋友找到了盘锦人杨某,杨某将王某介绍给年近70的隋某。长期从事传销的隋某介绍王某及其员工高某前往陕西听取传销课程,随后几人商议将传销课程引入盘锦楼盘销售。据介绍,最初王某并不同意此种做法,但在盘锦尝到甜头的他却最终越陷越深。
目前该传销组织遍及6省21市,仅辽宁就涉及大连、锦州、葫芦岛、铁岭等地。其中盘锦一地会员就达到200余人,涉案金额在500余万元。经报省厅、公安部审批同意,辽宁王某传销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邹某、高某、彭某、杨某、隋某六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感谢马克宇协助采访)(华晨商报 记者 闻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