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破获非法炒金案 涉及非法经营额超16亿
拿出相对较低的保证金,登录指定的平台,通过买卖黄金的涨跌,赚钱时比正规炒金渠道高20倍。南昌的两个非法炒金团伙正是以此为诱饵,瞄准有炒期货意愿的白领,发展五六百名客户及代理商。7月11日,南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破获部督的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其中,李某、涂某、计某为首的南昌最大代理商面向全国各地发展代理商及客户500余人,非法收取佣金(非法获利)280余万元,涉及非法经营额达16余亿元。
浙江家族式非法炒金非法获利近10亿元
今年3月,南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省公安厅转发部督浙江金华专案线索:2009年4月以来,以浙江人郭某为首的家族式犯罪团伙,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中天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全国各地发展公司代理和个人代理6000多个,主要以电话营销方式招揽客户炒黄金期货,向全国31个省(市、区)和香港地区发展客户4万多人,通过其设立的网络黄金交易平台进行“伦敦金”等非法黄金期货交易,累积收取客户保证金约15亿元,非法交易额达8000余亿元,非法获利近10亿元。
接到线索后,刑侦支队民警走访调查,从香港中天公司设在境外的服务器上查获了南昌代理商的相关信息和非法获取佣金的证据,分别在3月6日晚和3月23日抓获了以熊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和李某、涂某、计某为首的犯罪团伙。
南昌最大代理商非法经营额16余亿元
经审讯,1982年出生的熊某只有高中文化,无业,是南昌县麻丘镇人,2002年7月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2005年10月刑满释放。2010年初,熊某在网上发现了中天公司的期货宣传广告。因为对期货比较感兴趣,熊某就点进了宣传广告,看到这家自称香港的公司在全国诚招代理商,支付高额佣金。熊某动了心,于是填写了申请表,并在南昌市老福山附近租用了一间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聘请了4位业务员,指示业务员在网上搜索个人手机号码,然后对这些手机号主人反复宣传黄金交易程序,发展他们为客户。据悉,中天公司的财务人员每月会根据熊某的佣金标准和交易手段结算佣金,通过网银转账到熊某的银行账户,一般每个月2-3日核对佣金,5-10日返佣,截至目前,熊某共发展客户30余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00余万元,抽取佣金50余万元。
而作为南昌最大的代理商,李某、涂某、计某三人于2009年底成立南昌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非法代理江西地区的中天黄金期货交易。他们面向全国各地发展代理商及客户500余人,非法收取佣金(非法获利)280余万元,涉及非法经营额达16余亿元。据悉,三人都是大专毕业,“80”后。
以高倍率为饵 每手代理商返佣六七十美元
这两个非法炒金团伙是如何运作炒金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客户首先通过代理商与中天公司签订协议书,安装黄金期货交易软件客户端,将用于炒黄金期货的保证金存入指定的账号后,由客服通知财务人员将保证金按当日汇率转换为美元数额,记录到客户交易账号,即入金。客户登录交易平台后,以0.1手为最低单位(100盎司黄金为一手)、以保证金100倍金额买涨跌,这一高倍率比正常的5倍标准多了20倍。客户的盈亏根据国际黄金行情实时结算,当交易亏损达到保证金70%上限时,需要追加资金,否则强制平仓。一般交易在周一上午7时15分到周六凌晨4时进行,每交易一手公司收取50美元手续费和50美元佣金。然后中天公司从这100美元中,按照代理商客户数量和交易量的大小返佣(60至70美元不等)给代理商。
据悉,在中国大陆境内仅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是合法黄金期货交易所。目前国内没有开放包括“伦敦金”在内的境外黄金和外汇市场。许多公司代理香港机构在大陆炒金只是一个幌子,客户资金并没有用于炒伦敦金,而是被挪作他用。据熊某介绍,在软件上进行的交易与资本市场毫无关系,交易资金没有流到资本市场,而是被中天公司挪作他用。办案民警提醒有炒期货意愿的市民,要到正规的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此外像该案中提到的把保证金存入指定的个人账户,存在极大的风险。(叶红兵 记者张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