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打击跨国犯罪才有“湄公河利益”
连日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先后访问老挝、缅甸、泰国。此行的核心议程就是希望各方继续支持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尽快签署《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协议》,尽快向联合巡逻执法指挥部派出常驻指挥官和联络官,尽快启动湄公河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工作组。
中国的发展,催动中国人的脚步向更多地方延伸,与各国的经济、社会往来也更为密切。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护海外中国人的生命权、财产权,是个人权利的必然延伸,也关系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无论是让世界惊叹的利比亚大撤侨,还是圆满解决苏丹劫持人质事件,都显示出无论在什么地点、什么情况下,中国都能捍卫海外公民的利益。今天,孟建柱部长前往“10.5”案件事发现场,实地考察出事船只,再次宣示了我们打击跨国犯罪、保护中国公民权利的决心,不仅符合人民利益,更是国家利益所在。
跨国执法合作,不仅仅是符合我方的利益。从去年10月湄公河惨案13名中国船员遇害,到今年5月案犯主角“金三角”大毒枭糯康被移交中方,都表明,打击跨国犯罪已成为中老缅泰四国一个共同而严峻的话题。犯罪分子流窜于湄公河流域,对过往商船进行非法武装抢劫、敲诈,不仅威胁到各国往来商船,也严重威胁着沿岸各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联合执法,打击跨国犯罪,是沿岸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之所在。
一条湄公河,把四国紧紧联系在一起,给各国人民交往带来了极大便利,这可以说是四国人民共同的“湄公河利益”。湄公河惨案的发生也警醒我们,这种四国交汇之地,容易成为社会治安的薄弱领域,成为犯罪分子的栖身之地。如果忽视或者漠视这个问题,这个四国人民交往的便利之地就可能成为危险之所。也只有加强执法安全合作,才能有效打击跨国犯罪,防止相关区域成为“四不管”的“犯罪四边形”。
实际上,不仅是中国,孟部长到访的三国,也都表示了进一步推进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的共同意愿。泰国陆军司令巴育就表示,泰军方“决不包庇涉案军人”。从各国政要的表态,到近些年来四国的理念与行动,表明四国有着深远的友谊根基,更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只有本着“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各国人民利益”的理念,才能切实推动湄公河流域的执法合作;只有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才能保障生活在湄公河各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也只有不断推动包括执法合作在内的国际合作,才能不断巩固和深化四国人民的友好合作与深厚情谊。
我们相信,随着《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协议》的签署与施行,湄公河流域将在四国的共同努力下迎来稳定安宁的环境,四国人民的交往将迎来一个崭新的时代。(李清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