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如何惩治干部“弹簧年龄”?
既要在未成年时“装熟”,又要在干部年轻化中“装嫩”,还想在官位上多“赖”几年不退休。据新华社报道,某些干部在年龄上频频造假,形成所谓的“弹簧年龄”,引起群众的强烈愤慨。最新的反面教材是,山西河津市原住建局局长薛新民,先后数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跨度多达9年。
如果说诚信是一种道德坚守,那么欺骗就是一种丑恶习惯。年龄造假首先暴露出一些干部缺少基本的诚信。在年龄的问题上频频欺骗组织、蒙蔽群众,这样的干部难道不会在其他方面忽悠上级、糊弄百姓?年龄成谜、学历造假、政绩注水、遇到问题掩盖子,某些干部严重缺失诚信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
某些人想方设法要在体制内“早来晚走”,不择手段搞萝卜招聘,大肆揽权、不愿放权,谁相信是要“为人民服务”?说到底,享受特权、以权谋私才是行为不轨者的如意算盘。理解了这一点便不难理解,对于延迟退休的动议,广大群众与某些干部的看法为何冰火两重天。
我们并不缺少档案管理规章,更不乏行政监督条文,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在不少案例中,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令一些违规者有恃无恐。出于“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思维,某些监管者甚至对违规者大开绿灯。由此,特权交易、利益往来在一些地方成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这不仅令种种违规造假频频得逞,而且使参与者越来越没有耻感。
干部年轻化是值得提倡的,但是不是搞一刀切,值得推敲。有的地方公开选拔厅局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上限只有42岁。这直接导致经验与阅历丰富的“超龄干部”,在距退休还有十几年时,就已没有升迁空间;而一些经验与水平未必充分的“少壮派”,却凭借“年龄是宝、学历是金”在仕途上顺风顺水。领导干部越来越年轻,还由于逐级向下比,年轻的领导倾向于提拔更年轻的干部——某些领导不希望被提拔的下属比自己的年龄大,这似乎显得自己的资历比下属浅。于是乎,个别“超龄者”难免琢磨:是在沉寂中混日子,还是“想办法”更上一层楼?
好的制度能够引导人学好,好的人又可以促使制度进一步完善,这是一种辩证的关系,反之亦然。面对行政与干部存在的各种问题,需要从改变不合理的、偏颇的、僵化的机制入手,构筑积极的、公正的、科学的行政与用人体系。选拔领导干部更应注重对德行的考察,干部的德行是通过经年累月行出来的,是能够被群众感知的。群众监督的目光、民主决策的力量,又能使权力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治干部的“弹簧年龄”是如此,其他问题也是同样的道理。(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