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底中国制定现行有效的法律239件
中新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 张蔚然)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1)》17日对外公布。报告称,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除通过了现行宪法外,还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239件,行政法规714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8921件。
报告全文共约3万5千字,包括前言、立法工作、依法行政、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权的法治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结束语和附录等部分。
根据报告,2011年共收到向国务院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1429件,对其中1399件进行了备案登记,对其中21件不予备案登记,9件暂缓办理备案登记。
报告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10年来,国务院共分五批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各地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
报告还指出,2011年,国务院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82件(含2010年结转136件),办结832件;立案受理213件,办结131件。其中,裁决维持75件,维持率占57.2%;因相对人自愿撤回申请而终止行政复议25件,和解率占19.1%;撤销28件,变更3件,纠错率为23.7%。(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