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取公墓内骨灰盒敲诈事主获刑六年
中新网韶关7月18日电(李凌 汪次安 罗定海)广东韶关乳源县一男子多次盗取公墓内的骨灰盒敲诈勒索公墓管理处或死者家属被捕。7月18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底,被告人朱文杰从报刊新闻得知有盗取公墓内骨灰盒敲诈勒索公墓管理处或死者家属的案例后,于是产生模仿此方获取钱财的想法。2011年2月底,通过路边广告以每张200元的价格从一男子处购得作案所需的银行卡两张,并通过互联网查知韶关市各公墓地址,然后购买了手套、螺丝刀等作案工具。
2011年3月底,朱文杰趁天黑潜入韶关市曲江区万寿山公墓,用螺丝刀撬开墓穴,盗取该公墓福禄区骨灰盒一个,并留下一张写有联系电话、银行帐号、赎金2万元的纸条后离开现场,将骨灰盒藏于公墓外500米处一涵洞内。
当公墓管理人员李某按留下的电话联系朱文杰时,朱文杰威胁李某,如果不按其要求把钱汇入指定账户,就将骨灰倒入河里。同月30日,李某将2万元赎金汇入朱某杰指定账户。朱文杰收到钱后,用手机发信息告之骨灰盒藏匿地点,公墓管理人员将骨灰盒取回。
同年5月20日至12月底,朱文杰又先后在韶关浈江区新韶镇东联村的福海陵园、乐昌麒麟山公墓、佛冈县龙山镇青松永久陵园和乳源县陵云公墓,以上述同样方式盗取骨灰盒,随后向公墓管理处或死者家属索要赎金。其先后共盗骨灰盒敲诈他人钱财5次,索要赎金合计9.28万元,得手7.28万元,全部用于赌博输光。
2012年1月5日,公安机关在韶关市浈江区通天坡市场附近将朱文杰抓获归案。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朱文杰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并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完)